文章來源:中國經營報原文標題:《接招Libra挑戰央行“精細畫像”數字貨幣》作者:李暉
自今年6月下旬Libra白皮書發布后,由于其錨定一籃子主權貨幣做信用支撐的野心,全球均對此保持高度關注和警惕。在此后的兩個月中,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不同形式對Libra密集表態。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官員首次公開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已經“呼之欲出”,并對其雛形畫像進行了迄今為止最精確的描述。
上述進展被輿論認為是應對Libra嚴峻挑戰之舉,也是持續推動數字貨幣的階段性成果。
從監管層的應對看,一方面清晰監管邏輯,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另一方面加緊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動,搶占數字貨幣領域話語權。
一位長期關注央行數字貨幣研究的國有大行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Libra的橫空出世是否能讓央行對市場化主體打開一定的“口子”,可能是未來最具期待性的看點。
DC/EP沖刺
“央行數字貨幣DC/EP(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央行研究的數字貨幣名稱)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從去年開始,相關人員已經是‘996’了,系統開發可以說呼之欲出。”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近期舉行的“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
渣打與普華永道中國聯合發布白皮書:CBDC有望加速開啟可編程銀行新紀元:金色財經報道,渣打銀行和普華永道中國聯合發布《央行數字貨幣(CBDC)共創未來銀行生態體系》白皮書,具體探討了央行數字貨幣在零售、貿易和供應鏈金融領域的應用前景,以及央行數字貨幣進一步提升零售客戶忠誠度計劃和供應鏈金融解決方案的可能性。
報告認為,粵港澳大灣區非常適合先行先試央行數字貨幣的創新應用,特別是有國際化發展潛力的創新。在此背景下,白皮書進一步探索央行數字貨幣的可編程性和發展潛力,并基于粵港澳大灣區的定位,研究具有創新性和實用性的應用場景。
渣打銀行亞太、非洲和中東地區交易銀行部業務主管高睿祺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有潛力通過新模式緩解這些痛點,為中小型企業提供更好的流動資金支持,以促進供應鏈整體行穩致遠。”[2023/5/29 9:48:57]
如果從近年來對數字貨幣的持續研究和實踐看,中國人民銀行可以說是全球央行中對數字貨幣探索最為積極并富有前瞻性的機構之一。公開信息顯示,央行自2014年即已經開始針對數字貨幣進行研究。2016年5月,央行宣布將成立金融科技委員會,強化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規劃和統籌協調。2017年12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掛牌成立。
印財政部國務部長:加密資產是無國界的,需要國際合作來防止監管套利:12月19日消息,印度政府周一回答了印度議會下院Lok Sabha多位成員關于加密貨幣及其監管的兩組問題。財政部國務部長Pankaj Chaudhary表示,目前沒有提供關于加密貨幣法案的具體時間框架,“根據定義,加密資產是無國界的,需要國際合作來防止監管套利。因此,只有在評估共同分類法和標準的風險和收益以及演變方面開展重大國際合作,有關該主題的任何立法才能有效”。
此外,他還表示,與加密資產和相關生態系統相關的政策由財政部制定,目前,加密資產在印度不受監管,印度政府不會注冊加密交易所。[2022/12/20 21:56:24]
事實上,在更早之前,央行數字貨幣研究已經有階段性成果。記者注意到,《中國金融》2016年第17期曾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研究與探討”的17篇文章專題,反映了“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的發展方向、原型構想、技術路徑選擇、法律依據以及對貨幣政策影響等關鍵問題的研究成果。
前述國有大行人士向記者透露:在早期研究階段,央行多個司局甚至支付清算協會對此領域均有參與,數字貨幣的方案有幾種方向,決策者也經過了選擇的過程。在現在這個時期發聲,確實有應對Libra的考慮。
Ran Neuner:DCG拋售要么試圖償還對Genesis的貸款,要么正在進入第11章破產程序:金色財經報道,CNBC主持人Ran Neuner在社交媒體上稱,有人猜測DCG正在拋售基于以下的資產。這可能意味著2件事。
1. 他們正試圖償還對Genesis的15億美元貸款。在破產的情況下,這筆貸款可能會被收回。
2. 他們正在進入第11章破產程序,要做到這一點,他們必須首先用盡所有流動資產。[2022/12/18 21:51:19]
可以肯定的是,在Libra推出前,央行對于數字貨幣的模式方向早已有方向性結論。穆長春此次的精細畫像中,DC/EP的雙運營模式、中心化管理、M0替代等在方向上與2018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發表的《關于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慮》一文保持了一致。
一些值得注意的信號是,從2017年末到2018年中,監管持續打擊虛擬貨幣ICO風險,市場對于數字貨幣的討論明顯降溫,而僅圍繞區塊鏈底層技術的實踐。
但Libra的橫空出世帶來了一些變數——雖然其架構和路徑以及使用場景均與CBDC不同,但其超越主權貨幣的野心在敏感的國際關系背景下分外刺眼。前述國有大行人士透露,在Libra推出以來,這種對數字貨幣的討論明顯重啟,一些幣圈人士也希望在輿論上進行渲染。
布魯金斯:建議在保險存款機構監管框架內為穩定幣發行建立一個不需要國會參與的聯邦框架:金色財經報道,穩定幣該怎么管?布魯金斯稱可以在美國國會不行動的情況下這樣做,雖然穩定幣在支付領域為消費者帶來重大好處和有價值的競爭之際,目前美國對穩定幣發行方的監管嚴重不足。立法是可能的解決方案,但預計不會很快出臺。布魯金斯學會建議在現有的保險存款機構監管框架內,為穩定幣的發行建立一個聯邦框架,該框架不需要國會參與。根據現行法律,貨幣監理署可以對國家信托銀行章程進行授權,以保險存款機構附屬機構的形式組織,通過使用專用信托工具來創建穩定幣。根據這種情況,審計官將采用限制穩定幣儲備投資于高質量流動資產的標準,并解決贖回和操作靈活性等問題。[2022/8/17 12:29:44]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在前述論壇發言時也表示:
“Libra錨定一藍子貨幣的走向,未來實質上是錨定美元,跟美元密切相關的話不僅僅是經濟金融問題,甚至會帶來一系列復雜問題。”
中國社科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對Libra的分析文章中指出,Libra構建了錨定美元等一籃子法定貨幣的發行和流通體系。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貨幣籃子構成中,人民幣被明確排除在外。正是這一安排,凸顯了其與以人民幣為基礎的各種貨幣金融安排形成正面競爭的明確立場。
印度中央銀行將采用“分級方法”推出數字貨幣:金色財經報道,印度中央銀行印度儲備銀行 (RBI) 已提議采用“分級方法”來推出該國的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CBDC)。印度儲備銀行還表示,它正在探索在印度引入數字盧比的利弊。印度儲備銀行周五發布了 2021-22 年度報告。印度央行數字貨幣(CBDC)是報告中討論的眾多主題之一,報告詳細詳細說明:CBDC 的設計需要符合貨幣政策、金融穩定性以及貨幣和支付系統的高效運行。儲備銀行建議采用分級方法引入 CBDC,逐步通過概念證明、試點和啟動階段。
印度財政部長 Nirmala Sitharaman 在提交 2022-23 年聯邦預算時宣布了央行計劃在 2 月推出數字貨幣。與此同時,印度儲備銀行一直保持反加密立場。盡管如此,印度政府尚未決定該國的加密貨幣政策,但目前對加密貨幣收入征收 30% 的稅。此外,1% 的源頭減稅(TDS) 即將在印度生效。(news.bitcoin)[2022/5/29 3:48:47]
對此,央行也快速對其進行了回應。在應對策略上,一方面是監管態度的重申。包括穆長春和國家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均先后表態:
一是將Libra視作外幣,必須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
二是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我國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是美元化。
三是跨境金融服務必須持牌經營,金融牌照必須要有國界。
但孫天琦也表示:
Libra或許會成為促進改革開放的一股新推動力。
火幣中國CEO袁煜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央行數字貨幣DC/EP和Libra的功能并不相同,目前不在同一維度競爭,但是其仍然對Libra有影響——DC/EP可擴展性很強,并沒有規定技術路線,是技術中立的,未來可能會有基于區塊鏈發行,且能夠適應國家對于資金的監管,如果能夠進行全球流動,可以應對Libra帶來的影響,也有利于人民幣的國際影響力。
支付體系沖擊與路線待明確
不同于對央行數字貨幣研發同樣積極的英國和瑞士,中國的電子支付特別是移動支付已經非常發達,為何要在此基礎上推出數字貨幣?
事實上,在早期央行投入研發時,既有對趨勢的把握也存在對市場挑戰的應對。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蔡凱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央行數字貨幣是作為M0的替代,
但其和目前移動支付在很長一個時期內不是替代而是平行關系。傳統支付更依賴賬戶體系,不同運營方的電子錢包之間的轉賬有障礙,防篡改能力也比較弱。
在袁煜明看來,從小額零售支付的場景和用戶的角度看,央行數字貨幣和移動支付的功能類似,但兩者并不是替代的關系:一方面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對貨幣流動進行更好的掌控監管,另一方面也可以脫離銀行賬戶進行價值轉移,使得用戶直接可以進行匿名可控的交易。而從貨幣的角度來說,央行數字貨幣是替代M0,即流通中的現金,而目前的移動支付,兩個賬戶之間的劃轉其實只是支付商總賬戶中的數值變動,其背后的資金更傾向存款或者貨幣基金,是M1,兩者在貨幣類型上并不相同。
不論是Libra還是DC/EP,目前可以預估最明顯的影響仍是對現有支付清算體系的沖擊。在伊春論壇上,中國銀聯董事長邵伏軍就表達了這種擔憂。在他看來,雖然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是確定的,但在體系之下也存在不確定性:
一種模式是,區塊鏈技術覆蓋數字貨幣的發行以及流通的全過程,DC/EP交易的轉接由區塊鏈網絡協議直接完成。這種模式下支付清算機構會被邊緣化。
而另一種相當于雙重投放體系中,代理發行機構發行DC/EP是有自己的標識,支付清算機構通過對現有網絡改造來支持轉接清算,類似港幣的模式,相當于現有銀行賬戶體系中多了一個數字貨幣賬戶。
但上述國有大行人士認為,這種方式對現有體系影響最小,但實質上就沒有太多新意。一位清算機構研究部門人士告訴記者,從業務上看,支付清算機構能為數字貨幣的雙層投放架構帶來更多靈活性;從技術上看,區塊鏈未必是數字貨幣的最佳實現技術。總的來看,支付清算機構不應該會缺席,但也存變數。
針對Libra的討論中,目前一個一致的觀點是其會對中國類似支付寶、微信支付這樣的移動支付巨頭的國際化形成打擊——因為Libra是從底層到賬戶到支付的完整設計,有自己的流量,場景,閉環系統。但如果反過來看,目前中國移動支付和互聯網寡頭也擁有了相關技術水平和閉環生態,如果以市場化的形式去與libra博弈,又是否具有可能?
事實上,此前螞蟻金服和騰訊在Llibra出現后已經紛紛表態,螞蟻金服區塊鏈業務相關負責人在一次采訪中也向記者表示,類似技術其實在螞蟻金服的跨境支付中早使用。而公開消息顯示,馬化騰曾在微信朋友圈點評稱,“技術都很成熟,并不難。就看監管是否允許而已”。
但在蔡凱龍看來:以目前的監管框架看,監管對市場化主體發幣的態度是不支持的,這也是為什么央行加速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原因之一。這些機構都表態專注于底層區塊鏈技術,因此短期內推出機構的數字貨幣的可能性極小。
北京市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車寧對此則持一種審慎樂觀態度:未來有可能出現數字法幣和數字貨幣并存的狀態。在他看來,中國市場主體是否可能存在類Libra探索可能與三方面相關:第一,監管科技相應能力是否到位。第二,這種“試驗”是否會對現有生態造成影響。第三,是否存在侵蝕主權貨幣的可能。
但一個需要關注的背景是,全球范圍內目前均對大型科技公司參與金融保持警惕。據外媒報道,今年7月美國一項名為《讓大型科技公司遠離金融業務》的立法草案就已分發至眾議院。而在國內,《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也透露出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思路。從這些背景看,央行數字貨幣的沖刺,亦是在與國內外的市場力量進行賽跑。
Libra的出現,是否會對央行對于市場化機構探索采取新的思路?王信在前述論壇上就提到:假如說我們也支持我們的機構,發行類似Libra這樣的中國版的數字貨幣,那么它的應用范圍應該是怎樣的,它主要是用于國際領域呢,還是也可以在境內廣泛使用,它對我們現行的人民幣有怎樣的影響?
這種假設是否有成為現實的可能?目前仍沒有答案。畢竟在可預見的未來,數字法幣甚至數值貨幣仍會長期與現金并存,新的監管思路和政策落地也會是長期過程。前述清算機構研究部門人士就認為:
在替代現金甚至移動支付上,目前的電子支付形式已經非常成熟和市場化,匿名對消費者來說是不是個硬需求?至少目前看不到大規模替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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