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價格 比特幣價格
Ctrl+D 比特幣價格
ads
首頁 > PEPE > Info

比特幣:虛擬貨幣出資設立公司的法律風險研究_SMS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近年來,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不斷繁榮,促使私人持有的虛擬貨幣不斷增多。很多投資者也想自己當股東,投資實體企業分紅盈利。不少投資者便想用自己持有的虛擬貨幣作價出資來設立公司,或者作為新增股本的出資形式。但是,目前囿于國內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一直持謹慎消極態度,國內關于這種形式設立公司的案例鮮少。本文結合我國《公司法》、《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等相關法律規定,對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時,可能面臨不同代幣出資設立的法律風險、虛擬貨幣出資設立公司的評估事項法律風險及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的代持股協議等法律風險,逐一進行分析。

虛擬貨幣出資設立公司的形式??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該非貨幣財產不得是法律法規禁止出資的財產。

主要法律依據:

山東金鄉縣開展網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行動:金色財經報道,為貫徹落實有關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山東省濟寧市金鄉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就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活動的危害及相關政策規定進行宣傳講解,并簽訂《信用承諾書》,引導網吧業主平時做好自查自糾,配合清理整治,共突擊檢查網吧8家,出動執法人員24人次,未發現違規問題。[2022/10/12 10:32:31]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韓國將于7月21日引入支持虛擬貨幣企業申報的ISMS“預備認證”制度:7月20日消息,韓國科學技術信息通信部(科技部)為消除虛擬貨幣運營商進入市場的制度空白,將于7月21日引入信息保護管理體系(ISMS)“預備認證”制度。因無法積累服務運營業績而無法進入市場的新虛擬貨幣企業,在安全管理系統初步認證詳細檢查項目審核通過時,可以取得“預備認證”,從而具備《特定金融信息法》規定的虛擬資產貨幣申報條件。

據悉,根據去年3月25日修訂的《特定金融信息法》,虛擬資產經營者必須符合ISMS認證等申報要求。

注,ISMS是用于驗證公司為保護關鍵信息資產而構建和運營的信息保護管理系統是否適合認證標準(管理、技術和物理)。(Newsis)[2022/7/20 2:26:02]

虛擬貨幣由于種類不同,直接會影響到其能否作為非貨幣財產出資。因此有必要針對不同類的代幣出資進行分類討論。

“安徽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登上微博熱搜第8位:微博熱搜顯示,安徽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排名微博熱搜榜第8位。[2021/7/14 0:50:55]

(一)實用型代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

實用型代幣主要以BTC、ETH、USDT等為代表,此類虛擬貨幣可以出資設立公司嗎?我們在明確了此類虛擬貨幣的性質基礎上,就可明確其是否可以作價出資的問題了。

關于比特幣的法律性質,早在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殊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當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只是禁止比特幣作為貨幣流通使用,但對比特幣作為特殊商品的的持有和使用以及流轉并未禁止。USDT、ETH等虛擬貨幣與比特幣均屬于實用型代幣,幾者的性質相同,它們均屬于私人持有的虛擬商品。最后,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之規定,實用型代幣屬于公民合法持有的虛擬財產。

動態 | 日本金融廳要求虛擬貨幣交易所加強冷錢包管理 以防止內部人員存在不正當行為:據路透消息,據日本金融廳官員透露,金融廳要求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嚴格制定公司內部規定,用不連接互聯網的冷錢包管理虛擬貨幣。自去年接連發生虛擬貨幣非法外流事件后,金融廳與自律監管機構向通過互聯網進行管理的客戶要求限制虛擬貨幣,并嚴格管理密鑰。不過在減少使用熱錢包管理的虛擬貨幣,改為冷錢包管理之后,卻出現了內部人員非法提取資金的風險。金融廳對企業進行調查的結果顯示,部分企業沒有制定定期更換負責人等規定。為防止出現內部人員的不正當行為,金融廳要求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改善。金融廳還要求虛擬貨幣交換業協會盡快確立信息公開體系。[2019/4/16]

因此,公民可以以此類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或者增加股權/股本。

(二)證券型代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

動態 | 中國之聲315報道上市公司二三四五涉嫌非法發行虛擬貨幣:據中國之聲晚間報道,中國之聲近日接到大量聽眾投訴,稱自己輕信了上市公司二三四五(002195.SZ)的宣傳,花大價錢購買了號稱是區塊鏈產品的“章魚星球”。二三四五公司稱,這款產品可以挖虛擬代幣進行交易。但買沒多久,挖出來的虛擬貨幣價格暴跌,損失慘重,手里的章魚星球成了擺設。對此文章評論稱,國家三令五申禁止虛擬貨幣交易,但二三四五作為A股上市公司,卻被多個信源指出通過“以礦機為核心發行虛擬數字資產”的方式變相發行虛擬貨幣,并允許其進行境外交易,最終兌換為人民幣,已經涉嫌違反了多項法規。[2019/3/15]

證券型代幣屬于主流的虛擬貨幣之外的代幣,此種虛擬貨幣實踐中更大概率誘發各種詐騙、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因此,此種類型的代幣交易受到各國的嚴厲監管。比如,在美國,若被認定為證券型代幣,要經歷多且嚴格的審批程序,相應的區塊鏈項目才能發行。在我國,《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代幣ICO的非法融資行為,立法初衷主要就是此類代幣的各種詐騙項目較多,為整治國內金融秩序才出臺,此類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應當謹慎(因此本文主要針對實用型代幣出資設立公司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研究)。

虛擬貨幣出資設立公司的評估問題??

根據我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非貨幣財產出資設立公司,應當注意兩個問題,一是非貨幣財產可以依法進行評估,二是非貨幣財產可以依法進行轉讓。對于虛擬貨幣作價出資的可轉讓問題,本文此處先不探討。虛擬貨幣作價出資時,有適合的評估機構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嗎?如果有,應當按照什么標準進行評估呢?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出資人以非貨幣財產出資,未依法評估作價,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請求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評估機構對該財產評估作價。評估確定的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目前,我國并沒有一個權威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能夠對于虛擬貨幣的價值進行評估。鑒于此種情形,筆者建議,若股東采用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股東應在公司設立之初就達成協議。約定虛擬貨幣的價值應當按照某一日某個交易平臺某一時的價值進行換算得出出資額。這樣做也避免在日后,公司設立失敗,針對設立前的出資問題產生爭議,而無依據可尋。

此種出資形式也會給股東帶來一定的風險。一旦被司法機關、債權人等認定為出資不實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此時,以虛擬貨幣出資的股東會被法院認定要對虛擬貨幣評估。但苦于沒有中介機構對其價值得出適合的意見,司法機關是否就會以虛擬貨幣出資違反法律規定,屬于不得出資的非貨幣財產進行判決等。另外,除了前述的問題,投資者還可能需承擔補足出資額的義務,并且其向已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向債權人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連帶責任。以上均是因為虛擬貨幣出資評估事項而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

虛擬貨幣出資的代持股協議問題??

很多區塊鏈行業的從業者實際上并不愿意公開自身的私人信息、身份,或者其可能還在國外的一些企業任職。出于種種原因,投資者便與他人簽訂了代持股協議。投資者自身用虛擬貨幣作價出資,但是股東名冊上的股東卻不是自己。筆者認為,只要不具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等條規定的情形,代持股協議一般是有效的。

《公司法司解三》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民法典》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但是投資者與名義股東簽訂代持股協議會面臨以下的風險。比如:(1)名義股東私自處置股權問題;(2)隱名股東(投資者)難上位的問題(變成名義股東);(3)名義股東在隱名股東(投資者)出資額不到位時,仍應對外承擔責任的問題等等。投資者與他人簽訂的代持股協議有眾多的法律隱患,投資者應當謹慎簽訂代持股協議。

虛擬貨幣對于大眾已經不再陌生,甚至私主體之間交易流通虛擬貨幣也司空見慣,但也不意味著其法律行為的自由有保障。在國內并未出臺政策對虛擬貨幣的性質進行明確規定時,投資者用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仍應謹慎為之。

Tags:比特幣ISMSMS區塊鏈比特幣市值占比2019年EllaismCSMS價格區塊鏈證據保全怎么操作流程

PEPE
比特幣:新聞周刊 | 前Ripple董事會成員被任命為美OCC署長_以太坊

金色周刊是金色財經推出的一檔每周區塊鏈行業總結欄目,內容涵蓋一周重點新聞、行情與合約數據、礦業信息、項目動態、技術進展等行業動態。本文是其中的新聞周刊,帶您一覽本周區塊鏈行業大事.

1900/1/1 0:00:00
數字資產:谷燕西:美國SEC會設立新型的加密數字資產登記牌照_LIBRA

即將上任的美國證監會主席加里.根斯勒會推進區塊鏈和加密數字資產在美國證券行業中的應用。在SEC會采取的各種措施中,一定會設置一個新型的加密數字資產登記牌照,以此推動行業基礎設施的發展.

1900/1/1 0:00:00
區塊鏈:萬物皆可挖礦 IoTeX 2.0 2021路線圖_IOTE

機器經濟正在迅速崛起——無人機、無人車、無人便利店、無人工地等新興行業的出現不斷迭代顛覆了傳統的商業模式,催生新的商業形態,打破了產業發展邊界和壁壘,使得產業價值鏈重構,驅動產業經濟的創新升級.

1900/1/1 0:00:00
DEFI:晚間必讀5篇 | 新任美國財長對加密貨幣態度怎樣?_EFI

1.北上廣兩會正舉行 數字人民幣成最大看點自2020年10月以來,數字人民幣(DCEP)最先在深圳、蘇州等地進行了試點,隨后在上海、北京、廣東等地陸續拓展開來.

1900/1/1 0:00:00
區塊鏈:區塊鏈技術解決監管痛點 首批6家券商加入“中證鏈”節點_DEA

區塊鏈作為一項新興技術,其價值正得到普遍認可。并且在諸多領域都有應用潛力,其中金融領域因具備參與者之間信任度低、交易記錄安全性和完備性要求高的特點,與區塊鏈天然契合.

1900/1/1 0:00:00
DIG:如何通過恒定乘積黑掉 SushiSwap ?簡析 SushiSwap 第二次被攻擊始末_ETH

背景 2021 年 1 月 27 日,據慢霧區情報,SushiSwap 再次遭遇攻擊,此次問題為 DIGG-WBTC 交易對的手續費被攻擊者通過特殊的手段薅走.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