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加密貨幣的流行,炒幣之風興起,借款炒幣的現象不在少數。但幣圈變幻莫測,行情難以預料,賠錢也是常事,由于人們往往礙于情面不與朋友、同事簽訂借款合同或開具借條,當借款人投資失敗時追回借款就成了難題。委托投資下,由于委托人的投資風險自擔,委托關系的存在往往成為借款人逃避還款的避難所,借款人將借款變委托從而反咬一口的情形不在少數。鑒于此,從源頭避免法律認定的分歧顯得極為重要。
同事來“借款”,合意無證明
原告楊某稱其與王某系同事關系,2017年王某以理財為由向楊某提出借款,但雙方未簽訂任何書面的合同或借據。楊某于2017年8月12日和8月13日分別通過支付寶和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王某借款人民幣27000元,當時約定借款時間為1個月。借款到期后楊某多次催要,但王某僅向楊某還款人民幣13000元后就以各種理由推諉,無奈之下,楊某請求一審法院判令王某歸還借款人民幣14000元。
Ripple總法律顧問:Kevin和所有其他FTX風險投資者應該向SEC提出挑戰:金色財經報道,在最近與 CNBC 的采訪中,Kevin O Leary 提到包括他在內的 FTX 股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回報。他補充說,賠錢的風險投資者明白這一點。對此,Ripple的總法律顧問Stuart Alderoty表示,Kevin和所有其他FTX風險投資者應該向SEC提出挑戰。他們應該要求SEC停止花費納稅人的錢在其對SBF的案件上。
Stuart Alderoty稱,該委員會對FTX前CEO的指控只是一個標簽。雖然他們不希望在向法院提出的破產案中,用戶的錢被追回。[2022/12/18 21:51:22]
爭議焦點
01借貸or委托?
借貸與委托的定性決定了楊某的14000元能否追回。若借貸關系成立,借款人王某須履行還款義務。若委托關系成立,委托投資的法律后果應由委托人楊某自行承擔,這意味著若由于市場行情變動等情形的發生導致投資失敗,楊某的14000元就打了水漂。
灰度對Stellar、Zcash和Horizen加密信托的法律立場有所轉變:金色財經報道,灰度公司(Grayscale)一直在接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質詢,涉及該公司對其一些加密貨幣信托代幣的“證券法律分析”。灰度公司在6月和8月中旬提交的文件中披露了SEC的質詢。披露出現在包括Stellar(XLM)、Zcash(ZEC)和Horizen(ZEN)加密貨幣的信托文件中。
Grayscale表示,它正在“回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財務監管部和調查執行部門的工作人員,它們最近對加密貨幣進行了加倍的監督調查。
8月份,Grayscale首次承認ZEC、ZEN和XLM目前可能是一種證券。這是對其5月和6月立場的重大轉變。(CoinDesk)[2022/8/28 12:53:33]
在這一問題上,楊某與王某各執一詞。
委內瑞拉頒布法律管理所有比特幣開采活動:委內瑞拉當局周一發布了一項法令,法令規定,委內瑞拉的比特幣采礦活動必須由國家控制,所有比特幣礦商需要加入一個國家礦池,并對其活動的各個方面實施監管。ASIC制造、礦場建設、設備進口和資金分配都將受到國家加密資產和相關活動監管局(SUNACRIP)管制。此外,委內瑞拉已經建立了礦工登記冊(RIM),將通過網絡處理許可證。(Decrypt)[2020/9/23]
楊某堅持主張雙方系借貸法律關系,并提交了與王某的微信記錄。聊天記錄中明確包含王某“之前說的借款一個月”,保證楊某資金安全等自述。
而王某對此予以否認,稱雙方所涉合同為委托合同。楊某委托自己對域等進行投資,以賺取利潤,其系根據楊某的指示買進“虛擬貨幣”,微信聊天記錄中有關于“抓波段”、“逢低買進”、“交易平臺提現”等投資“虛擬貨幣”的表述,足以證明該款項不屬于借款,應當屬于投資款。而楊某所購買的“虛擬貨幣”因政策原因導致貶值,貶值的損失應由楊某自己承擔。
動態 | Ripple總法律顧問離職:據Coindesk報道,本周五,Ripple的一位發言人告訴CoinDesk,Ripple總法律顧問Brynly Llyr退出了該公司。Llyr于2016年加入公司,擔任其最高法律官。雖然目前沒有為她的離職提供任何理由,但Ripple發言人表示,她的離職是她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決定”。[2018/9/8]
02
王某是否還款完畢?
證據顯示,王某分別于2017年9月10日、10月21日向楊某的丈夫李某轉賬14000元,王某據此主張款項已全部還清。
楊某對此并不認同。一方面,王某作為楊某丈夫李某公司的銷售人員,雙方存在日常公款轉賬行為,王某在轉賬時并未對款項進行備注或特別說明;另一方面,2017年12月10日楊某向王某催款時,王某表示,“我說就算真賠了,我可以工作賺錢給你啊,只是沒有說具體罷了,沒有白紙黑字寫在合同上蓋章”。并未否認款項已還清,2018年5月16日楊某向王某要錢,王某也一直承認還欠款的存在。
法院認定
01
楊某、王某之間的借貸關系成立
二審法院肯定了一審法院的認定思路,認為王某使用資金完全是根據自己的判斷在相關交易平臺進行操作,楊某并未對王某發出指令,微信聊天記錄能夠反映雙方約定為借款的意思表示。
此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本案中,被上訴人楊某提供銀行轉賬證據證明后,上訴人王某未能舉證證明其主張,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一審判決認定雙方之間為借貸關系并無不不當。
02
還款完畢不成立
微信記錄顯示,在王某向楊某丈夫李某轉款之后,楊某仍就欠款事項與王某溝通,王某也未否認欠款事實。且王某在此期間作為李某公司員工,王某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轉賬14000元的具體用途。因王某對微信記錄的真實性予以確認,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判令王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借款14000元,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法
律意識不可缺
本案中,法院通過對聊天記錄的分析肯定了借貸關系的存在。另外在缺乏足夠的書面證明材料的情況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對于出借人給予了一定保護,在舉證責任上進行了傾斜。若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轉賬憑證主張借貸關系成立的,被告進行抗辯的,舉證責任應由被告承擔。但我們并不能排除例外情形,若被告提出了充足的相反證據,原告仍需就借貸關系的成立繼續舉證。如此一來,不簽訂書面合同的弊端顯露出來。
因此,現實中若再遇此類情形,若實為借款,僅有口頭承諾是不可靠的。成立民間借貸,需具備借款合意與款項實際交付兩大要素,在操作中,應注意以下兩點:
其一,簽訂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條。
借款合意通常以借款合同或借條的方式體現,并應明確借款主體、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息、違約條款等核心內容。若將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同樣需具備以上核心內容。但應注意,僅有轉賬記錄并不足以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白字黑字的書面合意是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前提。
其二,保留轉款記錄,明確款項性質。
借款合同作為踐行合同,出借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出借人若通過銀行、微信、支付寶等方式進行借款,應注明款項的借款性質及實際用途,相應的,借款人在還款時,應注明款項的還款性質,出借人也應盡量出具收款憑證,避免雙方對款項的性質引發爭議。
Tom,早期比特幣投資者,1994年出生,26歲。17年的牛市,比特幣漲到近2萬美元,很多項目上線就上漲10倍、甚至100倍,讓很多人第一次體會到了暴富的滋味.
1900/1/1 0:00:00文?|Nancy、Shark??出品|PANews許多風險投資家和宏觀投資者認為,由于近期全球黃金價格不斷攀升,比特幣的價格很快也將隨之上漲.
1900/1/1 0:00:00比特幣減半后,眼看著熱火朝天的DeFi、機構的入場、備受關注的ETH2.0以及其它新項目上線,一把火接著一把火燒起來,下半年的預期似乎又增強了.
1900/1/1 0:00:00寫在前面: 一種觀點認為,造成2007年-2008年金融危機的元兇是抵押貸款債券,而目前加密貨幣世界中出現的質押衍生品產品,從本質上和MBS是類似的,那么它的引入.
1900/1/1 0:00:00撰文:袁煜明、馬天元、盧軍 來源:火幣區塊鏈研究院 萬眾期待的ETH2.0升級終于要迎來它的第一個里程碑,預計在今年第三季度,ETH2.0階段0信標鏈有望上線.
1900/1/1 0:00:00原文:https://wiki.polkadot.network/docs/en/learn-comparisons-ethereum-2翻譯:PolkaWorld社區 圖片來源:Pure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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