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人民日報》刊文“全球數字貨幣加快研發”。文章表示,隨著數字化趨勢的不斷擴大,經濟運行模式、社會分工架構、產業組織邊界逐步改變,將從需求端重構金融服務模式,并對金融基礎設施產生深刻影響。貨幣與支付的數字化就是其核心要素之一。我國的央行數字人民幣具有雙層運行、可控匿名等特點,相關創新嘗試走在全球前列。未來預計會更多著眼對國內零售支付體系的補充,兼顧跨境零售支付探索。此外,也可依托國際組織來發展跨央行合作,如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現有特別提款權基礎上,打造數字人民幣參與、新技術支撐的eSDR或dSDR。從賬戶到通證、國內到跨境、零售到批發、支付到貿易投資等,當下一次次測試,將為未來貨幣創新與市場選擇奠定堅實基礎。
人民日報海外版:比特幣不具備貨幣“法定地位”:3月24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文《比特幣沖高,風險要當心》。文章表示,比特幣并不具備貨幣“法定地位”。對于比特幣的性質,中國監管部門有過清晰論斷。2013年印發的《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指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不過,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居民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將比特幣作為一種投資商品或理財產品,需要高度關注各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因為監管環境等外部因素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到比特幣的價格走勢。此外,有關方面也提醒投資者,要防范一些不法分子借比特幣行騙或非法集資,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應當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2021/3/24 19:11:54]
人民日報:警惕“虛擬貨幣”騙局:5月11日,人民日報刊文《警惕“虛擬貨幣”騙局》。文章表示,近日,銀保監會等五部門發布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并非真正基于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網絡化、跨境化明顯。二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三是存在多種違法風險。銀保監會等五部門提示消費者,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廣大公眾應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應當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2020/5/11]
聲音 | 人民日報:推動區塊鏈等技術創新與產業應用:2月27日,人民日報刊文“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文章表示,加快培育發展新興產業。這次疫情推動風險預警、信息溯源、智慧城市、遠程醫療、無人配送、在線消費、自助零售、線上教育、視頻會議、企業在線運營等新技術、新業態發展和消費模式創新,為新興產業發展帶來機遇。要順勢而為,推動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創新與產業應用,豐富5G應用場景,推進城市管理和制造業、服務業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級,推動產業變革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形成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2020/2/27]
比推消息,灰度提交給SEC的FORM10-Q備案文件顯示,2021年第一季度,灰度比特幣信托面臨創紀錄的資金外流,凈投資虧損達1.443億美元.
1900/1/1 0:00:00這幾天網上似乎越來越多人開始討論以太坊超越比特幣的可能。之所以會出現這個現象,我覺得可能和兩個因素有關:一是以太坊上面的生態越來越大;二是以太坊的價格上漲將具備機制因素.
1900/1/1 0:00:00隨著以太坊應用層DeFi業務的大規模應用創新,區塊空間開始被復雜的交易邏輯填滿,而區塊空間及未確認交易池的透明性和開放性,為價格發現過程的參與者帶來了新的機會和挑戰,MEV就是這一特性的產物.
1900/1/1 0:00:00在Meme幣種夸張的漲跌行情之下,NFT話題的主流討論度有所降低。不過,如果說Meme幣種讓更多人普通投資人關注到了數字貨幣,那么NFT所做出的「破圈」努力仍在繼續.
1900/1/1 0:00:00加拿大比特幣礦商Bitfarms已獲批在納斯達克全球市場上市,股票代碼為BITF。 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目前分為三個層次,每個層次具有不同的資本和財務要求.
1900/1/1 0:00:00據TheBlock5月8日消息,總部位于維也納的加密零售經紀商Bitpanda在最近的1.7億美元B輪融資中又籌集了1000萬歐元.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