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NFT市場越發活躍,多家知名企業紛紛下場,銷售攝影作品、網絡綜藝節目的音頻和歌曲的NFT:知名企業A通過旗下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多個畫作的NFT,并限量發售了多款NFT數字攝影作品的皮膚,該等皮膚可作為支付場景的背景進行展示;B限量發售了某知名人文談話節目的音頻NFT;知名音樂平臺C預告其即將限量發售某歌曲紀念版的NFT數字藏品,且已開啟預約通道。
颯姐團隊此前已在多篇文章中分析過NFT的多個不同應用場景下相關主體的法律風險,今天針對國內現有的幾種嘗試,來聊聊NFT數字作品銷售平臺的法律風險。
民事法律風險
著作權侵權風險
《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視聽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據此,某付款碼皮膚NFT、某歌曲紀念版黑膠NFT和某互聯網談話節目音頻NFT中對應的皮膚、歌曲和談話節目音頻都屬于作品,作品類型為美術作品/攝影作品、音樂、視聽作品,其著作權人享有其著作權人應當相應的署名權、發行權、展覽權、復制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等。
數據:主流區塊鏈網絡已累計部署超200萬個NFT項目,產生20億條鏈上記錄:5月21日消息,根據NFTScan數據顯示,截止到5月21號,主流區塊鏈網絡上已經累計部署了超過200萬個NFT項目,鑄造了8.1億枚NFT資產,產生了20億條鏈上記錄,目前有1.1億個錢包地址持有NFT資產。[2023/5/22 15:17:31]
若數字作品NFT銷售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互聯網平臺復制、發行、傳播對應的作品的,則可能侵犯著作權人的相應著作權,根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應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托管和存儲風險
鑒于NFT數字藏品與其所代表的數字作品一般分開存儲,前者儲存于以太坊上,通過鏈接連接到后者。但是如果數字作品被從服務器中刪除或者存儲它們的服務器被黑客攻擊或者出現故障,那么兩者之間的鏈接則會被切斷,造成購買者持有的NFT不再與該等數字作品相關聯和對應。加上NFT的唯一性、不可替代性,NFT的收藏價值可能就此化為烏有了。如某付款碼皮膚購買者根據服務協議其只獲得了欣賞權和展示權,主要用于社交場景,更多地具有符號和象征屬性,如果這種對應性不復存在,那么購買者如何享受其符號價值呢?在這種情況下,NFT銷售合同可能被認定為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因此,如果NFT銷售方同時提供數字作品的托管或存儲服務,則可能對數字作品版權方以及NFT購買者構成違約。
Uniswap向11月30日至12月14日在Uniswap購買過NFT的用戶空投0.01枚ETH:金色財經報道,Uniswap發布空投公告,向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14日在Uniswap購買過NFT的用戶空投0.01枚ETH,以抵消用戶首次購買NFT所花費的Gas費。[2023/1/18 11:18:43]
不正當競爭風險
目前國內NFT數字藏品經營者多為知名大公司,合規意識較強。不過,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可能有大量中小企業入場。不少企業經營者對不正當競爭存在誤解,誤認為只有損害競爭者至少是潛在競爭者才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其實不然。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也就是說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也可能違反該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NFT數字藝術品對于絕大多數消費者而言是陌生的,包括意圖炒作者在內可能都不知購買NFT后將享有哪些權利。因此,如果數字藝術品NFT銷售者如對NFT的性質、買方享有的權利等作虛假陳述或誤導性表述的,可能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行政法律風險
電商巨頭Shopify正與Doodles等NFT項目合作推出Token門控商店:6月23日消息,電商巨頭Shopify在其社交網站宣布,在其平臺的新版本中正在加入Token門控功能(Tokengated),平臺商家可利用此功能為特定的Token持有者提供獨家購物體驗。除在線門控外,Shopify還將在實體店添加IRL Token門控,為Token持有者提供服務。此外,Shopify宣布正在與Adam Bomb Squad、Doodles、World of Women、Invisible Friends、Superplastic、Stapleverse和Cool CatsNFT項目就Tokengated商店進行合作。[2022/6/23 1:25:55]
區塊鏈信息服務方面
根據《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定義,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于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據此,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銷售數字藝術品NFT的平臺顯然屬于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
根據《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備案手續,通過國家網信辦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進行備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數字藏品的NFT發行、銷售服務屬于新業務、此前沒有備案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級網信辦進行安全評估。那么如何評估呢?辦法也較明確,即可委托有相關資質的測評機構或自行開展,并通過“全國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提交安全自評估報告。
NFT市場Bubblehouse完成90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Cassius Family領投:5月24日消息,NFT市場Bubblehouse完成90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Cassius Family領投,Third Kind VC、SV Angel、Kima Ventures、Watertower Ventures、Ocho Capital等參投。(Silicon Angle)[2022/5/24 3:38:59]
同時對于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應具備對其發布、記錄、存儲、傳播的即時和應急處置能力,技術方案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
此外,需要提醒諸位老友的是《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NFT的發行、銷售平臺應當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違反前述有關備案、安全評估、內容合法、設置投訴通道的規定,則由國家和省級網信辦警告,責令暫停業務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出版、互聯網視聽作品服務方面
《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明確,網絡出版服務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網絡出版物”,網絡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數字化作品,范圍主要包括: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顯然,本文開頭提到的A公司銷售畫作、攝影作品的NFT作為付款碼皮膚這一場景中,這些畫作、攝影作品是原創數字化作品或與已出版的電子出版物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其在銷售NFT的同時,向瀏覽該界面的不特定網絡用戶展示了該等圖片,使用戶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和地點瀏覽該圖片,因此該行為屬于“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網絡出版物”,即可以評價為網絡出版服務。
游戲驛站盤前跌近7%,擬今年進軍NFT市場:金色財經報道,行情顯示,周五美股盤前,著名“MEME股”游戲驛站(NYSE:GME)跌近7%,報82美元。此前,該公司報告2021年第四季度錄得每股虧損1.86美元,高于市場預期。
金色財經此前報道,美國游戲零售商游戲驛站GameStop計劃在7月底前推出NFT市場。[2022/3/18 14:05:00]
那么,根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之規定,銷售NFT的經營者須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注,依法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網絡出版服務的,由相應主管部門取締,并責令關閉平臺、刪除全部網絡出版物,沒收違法所得和相關設備、工具,最高可處以違法所得10倍罰款。據統計,截至目前,因違反這一規定,即未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網絡出版服務的行政處罰案例共97件。
對于NFT所指向的特定視聽作品,同時可能屬于互聯網視聽節目。《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是指“制作、編輯、集成并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分類目錄》,“聚合網上視聽節目的服務”“轉發網民上傳視聽節目的服務”均屬于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聚合網上視聽節目的服務指將互聯網上的視聽節目信息編輯、排列到同一網站上,并向公眾提供節目的查找、收看服務的業務活動。轉發網民上傳視聽節目的服務 指為網民提供專門的節目或信息上傳通道,供網民將自己或他人的節目源通過網站的信息播發系統或收視界面傳遞給公眾,供公眾點播的服務。包括:節目上傳服務,指網民將節目上傳到網站的服務器中,供公眾收看、收聽的服務;信息上傳分發服務,指網民將節目名稱、鏈接地址等信息上傳到網站的服務器中,供公眾瀏覽、選擇再鏈接到其他播放器收看、收聽節目的服務。”)
如本文開頭提到的B公司銷售的某網絡綜藝節目的音頻NFT,并向購買者提供該音頻,購買者可以通過互聯網播放該音頻,該音頻即屬于互聯網視聽節目,銷售該音頻NFT即構成提供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NFT銷售方應當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未取得該許可證或備案的,不得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
藝術品經營方面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藝術品,是指繪畫作品、書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藝術攝影作品、裝置藝術作品、工藝美術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復制品。本辦法所稱藝術品不包括文物。”即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及有限復制品均屬于“藝術品”。本文開頭提及的三種數字作品NFT在網絡平臺上銷售,屬于藝術品經營活動。根據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平臺,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應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備案。
另外,因該等數字作品NFT是通過互聯網平臺進行發行、銷售,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發行銷售方應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做好ICP備案。
廣告宣發方面
《廣告法》相關規定,尤其應注意不得發布虛假廣告,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不得使用“最佳”“最高級”這類極限用語等。
刑事法律風險
我國《刑法》規制侵害著作權類行為的罪名主要是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報道,2020年,檢察機關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1.2萬人,同比上升10.4%;共批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3918件7155人,起訴5847件12163人,其中起訴的侵犯著作權案件占總數的5.3%。立法層面,今年3月1日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對侵害著作權類犯罪加重了處罰力度,兩罪不僅均取消了拘役,而且升高了最高刑期,侵犯著作權罪由7年升至10年,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由3年升至5年。
根據《刑法》第217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或者“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均可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按照《刑法》第218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刑法》第217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數字作品NFT銷售方,雖然其銷售對象是NFT,買家獲得的權利一般也僅限于展示NFT及其相應數字藏品,不能售賣和用于其他商業用途,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其展示和銷售NFT對應的數字作品過程中,本身即可能是對該等作品或其復制品之展示和傳播,使不特定對象通過其平臺可以觀看、播放該等作品或其復制品。如一幅畫的NFT宣傳和銷售頁面,就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了該幅畫作。因此,若數字作品NFT銷售者,不是其所對應的作品的原始著作權人,也未經過著作權人許可或授權,通過互聯網平臺銷售該等作品的NFT的;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前述未經授權之作品的復制品的,則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或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我把對你的愛寫在天上, 被風帶走了; 我把對你的愛寫在沙灘上, 被浪帶走了; 我把對你的愛寫在區塊鏈上, 那么, 時間也無法抹掉我們相愛的證明.
1900/1/1 0:00:00???我們正在見證一個浪潮,越來越多頂尖傳統金融機構的人才選擇改變陣營加入加密金融。前SEC主席JayClayton前不久剛剛加入加密托管平臺Fireblocks的顧問委員會;高盛前政府事務主管.
1900/1/1 0:00:008月5日20點34分,以太坊網絡區塊高度達到12,965,000,倫敦升級正式啟動!這是一次備受以太坊社區矚目的升級,隨著升級的順利完成以及網絡銷毀的ETH數量不斷飆升,以太坊社區歡聲雀躍.
1900/1/1 0:00:00據bitcoinmagazine消息指出,比特幣已成為富達投資數字資產部門的主要關注點。在接受《波士頓環球報》采訪時,富達的銷售和營銷主管克里斯汀·桑德勒表示,富達90%的頂級客戶都在詢問比特幣.
1900/1/1 0:00:00一夜之間,NFT成了風口。這個看似只會流行于極客圈的概念,如今在“圈外”異常火爆。2020年開始,從埃隆·馬斯克到姚明,從可口可樂到迪士尼、漫威,再到LV、GUCCI、eBay、Facebook.
1900/1/1 0:00:00頭條 ▌神魚:PolyNetwork攻擊事件被盜資金已被全部退回金色財經報道,魚池創始人神魚在微博中表示,前天19:30起,到今52個小時,在多方的共同努力與溝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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