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和加密貨幣近幾年已成為最熱門的詞匯之一,從剛開始的人人觀望到如今的紛紛投資充分說明區塊鏈的火熱程度。盡管官方多次警告謹慎投資,仍然有不少投資者前赴后繼。區塊鏈雖然書寫著新的投資方式和技術革新,卻也潛藏著集資騙局和洗錢犯罪。
基于加密貨幣的隱藏性,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出臺了自己的監管措施,典型的監管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以證券方式監管,代表國家有馬來西亞;
以期貨方式監管,代表國家是印度尼西亞;
聯合監管,即是指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對加密貨幣進行多種方式聯合監管,主要代表國家是美國,既有基于《證券法》的證券監管,也有基于《大宗商品交易法》的大宗商品監管;
沙盒監管。所謂的沙盒監管是指金融監管部門為了促進地區金融創新和金融科技發展,讓部分取得許可的金融機構或初創科技型企業,在一定時間和有限范圍內測試新金融產品、新金融模式或新業務流程,并在這一過程中對測試項目降低準入門檻和放寬監管限制。代表國家和地區有新加坡、香港特別行政區;
專門監管,顧名思義就是專門出臺針對加密貨幣交易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管,代表國家是日本;
已破產的Voyager自開放提款已出現約2.5億美元的凈流出:金色財經報道,根據Dune?Analytics的數據,現已破產的加密貨幣貸款機構Voyager自6月23日重新激活提款功能以來,已出現約2.5億美元的凈流出。
Dune數據顯示,從7月3日開始的一周內,Voyager出現了大量提款,用戶提走了價值6400萬美元的?BTC?、7400 萬美元的USDC和超過 1700 萬美元的ETH。還有SHIB和其他加密貨幣的大量提款。
此外,Arkham數據顯示,截至7月10日,該貸方當前的加密貨幣持有余額為1.7598億美元。[2023/7/10 10:46:32]
禁止監管,這也是最嚴厲的監管措施,代表國家是中國。
證券監管
2019年1月15日,馬來西亞“POS令”生效,擴大了《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中"證券"的范圍,以涵蓋數字貨幣和加密代幣。自此,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貨幣和加密代幣的發行,如果不是由任何政府機構或中央銀行發行或擔保,并符合規定的標準,須經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批準。符合以下規定標準的數字資產將被視為證券:
a.?在數字貨幣的情況下-
a16z合伙人Chris Dixon推出新書Read Write Own: Building the Next Era of the Internet:6月23日消息,a16z合伙人Chris Dixon撰文介紹新書Read Write Own: Building the Next Era of the Internet,稱這本書回顧了互聯網的歷史,展示了它如何經歷了三個主要的設計時代:第一個關注民主化信息(閱讀),第二個關注民主化出版(寫作),第三個關注民主化所有權(擁有)。
Dixon表示,這本書回答了一個常見問題,“區塊鏈解決了哪些問題?”區塊鏈解決了其他數字服務所解決的問題,但結果更好。它們可以將人們連接在社交網絡中,同時賦予用戶權力,超越了企業的利益。它們可以支持市場和支付系統,促進商業交易,而手續費始終較低。它們可以實現可盈利的媒體形式,互操作性和沉浸式的數字世界,以及補償創作者和社區的人工智能服務,而不是吞噬它們。[2023/6/23 21:56:02]
當它被用作購買商品、服務或其他數字資產的付款,并在數字資產平臺上進行交易;以及
在該平臺上交易這種貨幣的人期望從加密貨幣的回報或升值中獲益。
去中心化做市商Arrakis Finance融資400萬美元:金色財經報道,去中心化做市商協議Arrakis Finance在種子輪融資中籌集了400萬美元,投資者包括Uniswap Labs Ventures、Accel、Polygon Ventures和Robot Ventures。Arrakis金融公司計劃擴大其目前的8人團隊,并繼續用新的資本建設其協議。(the block)[2022/12/20 21:55:09]
b.如果是通過ICO發行的加密代幣,該代幣將屬于證券的定義范圍:
加密代幣代表一個人在為該人提供設施的目的或效果的任何安排中的權利或利益。
投資者支付金錢以換取收到的代幣。
投資者的資金由發行人匯集和管理以及購買代幣的投資者期望從其投資中獲得回報或升值。投資者的回報可以來自發行人的資產買賣,也可以來自發行人開展的任何商業活動。
期貨監管
印度尼西亞將數字貨幣當作期貨對待,印度尼西亞商品期貨交易監管局是最主要的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監管適用期貨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密貨幣不能作為支付方式,金融機構也不能從事加密貨幣活動。
英偉達CEO:將啟動新一輪降價清顯卡庫存,為下一代產品做準備:金色財經報道,據英偉達(NVIDIA)首席執行官黃仁勛透露,NVIDIA實際上制造了太多GPU,現在看來必須被迫以更低的價格出售它們。黃仁勛說道:“我們發現自己庫存過剩。我們的策略是在低于市場當前銷售水準的情況下進行銷售,從而為通路創造銷售機會。我們已經與我們的合作伙伴實施了計畫,為通路中的產品重新定價,并為我們的下一代產品做準備。”據 The Verger分析,黃仁勛所說的下一代產品很可能是打造以游戲為核心的元宇宙。[2022/8/26 12:50:17]
加密資產交易所交易的加密資產必須是BAPPEBTI批準的列在Bappebti’sScheduleofCryptoAssets列表中的種類,BAPPEBTI對加密貨幣的批準標準如下:
采用分布式賬本技術;
有資產背書assetbacked或有實際用途utility-based;
對于utility-based加密貨幣,其市值需要在前500名;
必須在世界最大交易所上線;
必須具有經濟效益;
調查:歐洲家庭將加密貨幣視為增加儲蓄的工具:金色財經報道,一項由研究公司Kantar進行的調查試圖發現消費者在2022年與加密相關的趨勢。通過對歐洲、亞洲和拉丁美洲14個市場的3000名受訪者的調查,該研究發現,歐洲人將加密貨幣視為一種投資和為家人儲蓄的方法。55%的歐洲參與者表示,他們目前持有加密貨幣。此外,70%的受訪者指出,加密貨幣的主要功能是用于滿足家庭需求。此外,調查還發現,61%的受訪者認為加密貨幣是“分散投資的好方法”。
除了這些發現,該研究還提到,五分之三的歐洲受訪者表示,他們的加密貨幣投資增長了50%。雖然這個數字沒有中彩票那么重要,但該調查指出,接受調查的加密貨幣持有者的交易中,超過80%的交易金額在1000美元以上。(cointelegraph)[2022/5/21 3:32:41]
成功通過風險評估,包括關于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和殺傷性武器擴散的風險。
聯合監管
在美國1933年《證券法》中,作為“證券”的一種類型是“投資合同”,構成“投資合同”需要滿足HoweyTest的四個條件:
資本投入;
投資于一個共同事業;
期待獲取利潤;
投資者不直接參與經營,僅僅憑借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
凡被認定為證券發行和轉售的行為,都需要滿足證券法下的注冊與豁免規則,否則就可能面臨民事訴訟、行政處罰或刑事追究。
如果數字貨幣的發行或轉售一旦被認定為證券銷售,就可能受到SEC的監管。
美國《大宗商品交易法》賦予大宗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監督期貨、期權和衍生品合約的場內與場外交易。對于一些虛擬貨幣而言,CFTC可以將其作為大宗商品的一種加以監管。在2017年10月,CFTC發布了《關于虛擬貨幣的初級讀本》,闡明CFTC將虛擬貨幣視為大宗商品,與SEC將虛擬貨幣視為證券之間不存在矛盾。
沙盒監管
沙盒監管起源于英國。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于2014年7月開展了“項目創新”,旨在促進金融行業和非金融行業企業的金融創新,制定了“監管沙盒”文件并于2016年5月推出。隨后,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紛紛采用此種模式。
以香港為例,香港金融管理局在2017年設置了香港的第一個監管沙盒。隨后2017年,香港證監會和香港保監局也推出了自己的監管沙盒。2018年11月1日,針對數字貨幣等虛擬資產投資,香港證監會發布了新的監管方針,計劃將數字貨幣納入監管沙盒體系。香港證監會認為:“在香港的現有監管制度下,假如虛擬資產不屬于‘證券’或‘期貨合約’的法律定義范圍,其市場便可能不受證監會監察。因此,若投資者經不受規管的交易平臺買賣虛擬資產或投資由不受規管的投資組合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虛擬資產投資組合,便不會享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提供的保障,例如確保穩妥保管資產及市場公平和開放的規定。假如平臺營運者及投資組合管理公司不受規管,其適當人選資格便未經評核,而其操作亦不受任何監察。”
由此,香港證監會計劃為虛擬資產設置監管沙盒,指出以下類別的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將須受證監會的監察:
“管理完全投資于不構成“證券”或“期貨合約”的虛擬資產的基金并在香港分銷該等基金的公司;
就管理“證券”及/或“期貨合約”的投資組合而領有或須申領第9類受規管活動的牌照的公司。”
同時,
“只有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定義的專業投資者才應獲允許投資任何虛擬資產投資組合。”
專門監管
日本是世界上率先對數字貨幣專門立法監管的國家之一。為應對虛擬貨幣監管要求,日本修改了《支付服務法》,專門增加“第三章之二,虛擬貨幣”,要求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的人員必須在日本金融廳完成登記注冊,并建立與其他金融機構類似的內控制度、記錄保管制度與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否則就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追訴。
根據《支付服務法》第二條第5項的定義,“虛擬貨幣”是指:
可以向不特定的人使用的財產價值,用以支付購買、租賃商品或接受服務的價款,也可以從不特定的對方購買和出售,并可以通過電子數據處理系統進行傳輸;
財產價值可以與上一項中指定的財產價值進行交換,并且可以使用電子信息處理組織進行轉移。
簡言之,虛擬貨幣是指可以不特定的人作為付款方式使用的,不以貨幣計價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和以太幣等。如果某種虛擬貨幣屬于上述定義的范圍,則應當適用《支付服務法》,必須通過“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商”進行販售。
所謂“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商”,根據《支付服務法》第二條第7項的定義,是指從事下列經營行為的人:
買賣虛擬貨幣或將某種虛擬貨幣交換為其他虛擬貨幣;
前述所列行為的中介人、經紀人、或代理人;
與前述、所列行為有關的用戶資金或虛擬貨幣的管理人。
如果虛擬貨幣不屬于上述《支付服務法》的定義,則出售或發行虛擬貨幣依然可能還受到證券監管和預付支付監管。若支付給貨幣持有者的利益是基于貨幣發行者的收益,并且分配比例是按照貨幣持有者的所有權比例計算的,則這種虛擬貨幣可能屬于投資基金。貨幣發行者要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的相關規定。若虛擬貨幣是用作發行人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對價,則虛擬貨幣可能被視為“預付卡”,并受相關法規的約束。
禁止監管
雖然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兩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應用和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旨在推動區塊鏈和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建設先進的區塊鏈產業體系。但是中國把虛擬貨幣排除在區塊鏈產業體系之外,以明令禁止的形式對其監管。
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其他五部門共同發布了《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該通知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包括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以及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多部門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同時,任何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數字貨幣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數字貨幣,不得為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包括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以加密貨幣為代表的區塊鏈產業近幾年成為全球投資人和創業者聚焦的熱點產業。雖然技術是中立的,但是加密貨幣交易卻涉及監管。除了反洗錢的國際共識之外,各國和各地區對于加密貨幣都有自己的監管舉措,隨之帶來的即是加密貨幣交易會更加合規化、監管也將更加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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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的加密藝術市場正在重塑藝術作品的營銷方式。正因如此,我們面臨著區分原創與抄襲的挑戰。在數字藝術世界中,抄襲已變得司空見慣,因為復制繪畫、照片、音樂、繪畫、游戲以及其他數字化或物理介質數字化的.
1900/1/1 0:00:009月10日消息,烏克蘭最高拉達通過了虛擬資產法案,加密貨幣等虛擬資產在該國正式合法化。據中幣研究院了解,虛擬資產法案對虛擬資產的定義包括了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也包含了代幣化的資產.
1900/1/1 0:00:00摘要 數十億美金成交額的NFT平臺是如何煉成的?OpenSea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綜合NFT交易平臺,用戶可以在平臺上鑄造、展示、交易、拍賣NFT.
1900/1/1 0:00:00原標題:《從漲停潮到滿屏綠,元宇宙離我們還有多遠?》繼9月7日、8日連續兩個交易日20%的漲停后,今日中青寶繼續保持強勢,收漲14.31%.
1900/1/1 0:00:00如果借助現代信息技術的力量,我們可以將使命宣言編碼成代碼,那會怎樣?也就是說,創建一個不可侵犯的合約來產生收入,向執行某些功能的人支付獎勵,并為自己找到硬件運行.
1900/1/1 0:00:00嗨bro,今天,你“元宇宙”了沒?“元宇宙”——幣圈新晉標桿流行語,盤踞各大媒體撰文、社群起名導流、商務侃侃而談、酒桌凡爾賽的TOP熱詞,是高質量幣圈人的“身份證明”,一旦聊起元宇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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