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晚間,發改委、央行等連發通知提及整治挖礦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通知發出后,加密市場應聲大跌。
其中,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提及強化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能耗雙控約束。
通知還指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強數據中心類企業信用監管。嚴格限制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用電報裝和用能。嚴禁對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財稅金融支持。
此外,要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為。實行差別電價。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一切財稅支持。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金融服務。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限期淘汰。
金色晨訊 | 3月26日隔夜重要動態一覽:21:00-7:00關鍵詞:CBDC、美聯儲、ERC-721、微軟ION
1.路透社:穆長春提出有關CBDC全球規則的新提議;
2.美聯儲博斯蒂克:比特幣不對現有貨幣構成威脅;
3.以太坊ERC-721智能合約數量創歷史新高;
4.BIS創新中心負責人:比特幣未能通過成為貨幣的測試;
5.樂高發布NFT相關推文后立即刪除 或考慮進軍NFT領域;
6.微軟ION數字身份網絡已在比特幣主網運行;
7.韓國交易所比特幣“泡菜溢價”再創年內新高;
8.紐約時報專欄NFT拍賣以350枚ETH成交;
9.印度公司事務部修訂公司法,印度公司將必須披露其加密貨幣交易。[2021/3/26 19:19:08]
此外,24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十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通知重點提及,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于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年度焦點 | 揭秘12.26三亞年度金色盛典:12月26日,由金色財經主辦;STD盛大公鏈總冠名;量子礦池、雷神公鏈、CYPHERIUM聯合呈現、亦來云、ECO2、起源庫、Waves首席合作企業的“與時共創” 第二屆年度金色盛典即將在三亞海棠灣洲際酒店開幕。
本次盛典除獎項頒發外,還將有29家企業年終品牌展示:Bitnasdaq;起源庫;新基建;印比特;WhiteBit;BiKi;ETC;太壹科技;亦來云;幣牛; Waves;零時科技; BitKeep&友礦; ECO2;雷神公鏈; CertiK; fortube;WBF;Ephmiera;CYPHERIUM;引力波量化;熱幣;中幣ZB;開源礦池;金色算力云;ChainUP鏈上;量子礦池;58Coin;STD盛大公鏈。報名見原文鏈接。[2020/12/16 15:23:44]
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對于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
通知發布后,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進一步指出,虛擬貨幣兌換、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撮合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全部屬于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
金色財經行情播報 | BTC下探支撐有效 短線跌后回暖:金色財經報道,據火幣行情顯示,截至18:00,BTC從今日早間低點5860USDT附近震蕩上行,最高漲至6330USDT,目前在6250USDT附近窄幅震蕩,接下來走向還需時間驗證。市場整體跟隨大盤行情跌幅收窄,逐漸上行,主流幣逐步轉跌為漲。[2020/3/30]
實際上,自2017年以來,有關加密貨幣的風險防控及監管政策一直在發布,相關的監管不斷增強。
2017年: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宣布將代幣發行融資定位為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禁止ICO、新上項目,存量項目要限時清退,即明確禁止任何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所有ICO代幣交易平臺都要在月底前清理關閉交易。
公告具體提及:準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的管理;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社會公眾應當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金色午報 | 1月4日午間重要動態一覽:7:00-12:00關鍵詞:香港、谷燕西、BSV、比特大陸
1. 香港銀行家學會首次接納六家本地虛擬銀行成為會員;
2. 谷燕西:Libra未來非常可能的調整就是基于單一法幣首先推出;
3. 運用區塊鏈等技術的全國最大天麻交易中心在彝良縣投入使用;
4. BSV拉升上漲突破105美元,創12月2日以來最高;
5. 比特大陸發布內部信,任命AI算豐事業線新任CEO王俊;
6. 斯坦福大學金融學教授:中國有可能是第一個部署CBDC的國家;
7. 證券日報:數字貨幣建設將有助于人民幣國際化;
8. 安全區塊鏈研究院院長:破解互聯網痛點的關鍵技術就是區塊鏈。[2020/1/4]
2018年:防范變相ICO、非法集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
2018年1月12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防范變相ICO活動的風險提示》,警示用戶對于變相ICO可選擇舉報、報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吁,廣大消費者和投資者應認清相關模式的本質,增強風險防范意識,理性投資,不要盲目跟風炒作。對于IMO模式以及各類通過部署境外服務器繼續面向境內居民開辦ICO及“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服務,發現涉及非法金融活動的,可向有關監管部門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可向機關報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應加強自律,抵制非法金融活動,不參與任何涉及ICO或炒作“虛擬貨幣”的行為。
金色相對論 | 比太錢包文浩:大節點必須設計良好的架構來確保安全:在本期金色相對論之“閃電網絡:Hello,TPS”上,金色財經合伙人佟揚對話比太錢包創始人文浩,針對有人說加入閃電網絡后,會出現中心化安全風險,這樣是否會降低錢包的安全性的問題,文浩表示,安全永遠是相對的概念,哪怕錢包賬戶是去中心化的,對于用戶來說仍然需要根據自己的資產特點來設計適合自己的安全存儲資產的方案。對于錢包的安全性來說,閃電網絡本身并不增加安全風險,當然由于會增加技術復雜度(比如說通道狀態的記錄等),因此提供服務時要做好充分的測試,以確保資產安全。另外,隨著閃電網絡應用的發展,未來必然會出現大節點,這類的大節點會為很多用戶提供通道的建立和關閉以及通道狀態的維護等服務。此類大節點面臨一個問題,就是當其為大量的用戶提供閃電網絡節點服務時,不得不在通道里壓大量的幣,這就必須考慮安全性,因為大量的通道內的幣都是處于熱錢包狀態,節點必須要設計良好的架構來確保安全。總之,閃電網絡是革命性的,將大大顛覆傳統幣圈鏈圈的生態模式,從這個角度上講,每一個業內參與者都理應對其引起足夠的重視。[2019/3/7]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五部門發布《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表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并非真正基于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五部門提醒廣大公眾,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增強風險意識。
2018年9月18日,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發布《常抓不懈持續防范ICO和虛擬貨幣交易風險》公告,提示虛擬貨幣交易風險。其中提到,近年來,虛擬貨幣相關的投機炒作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和社會秩序。ICO融資主體魚龍混雜,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告表示,為維護金融穩定,去年開始,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果斷決策,出手清理整頓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及時發布了《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將相關風險控制在萌芽階段。
2019年:防范以區塊鏈名義進行ICO與“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
2019年1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頒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19年1月28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上線運行。2019年10月份,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
2019年12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官方公眾號發布《關于防范以區塊鏈名義進行ICO與“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提示》,鄭重提醒,各會員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恪守行業自律要求,主動抵制非法金融活動,不參與任何涉及ICO和“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炒作行為。
2019年12月2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提示》。風險提示稱,近期伴隨著區塊鏈技術宣傳推廣,虛擬貨幣交易活動在境內有死灰復燃跡象,部分虛擬貨幣交易平臺面向境內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通過數字貨幣抵押推出零息借貸、雙幣理財等項目,嚴重違反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
2020年:防范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投機炒作風險
2020年4月2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參與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投機炒作的風險提示》提醒:為逃避監管打擊,一些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注冊或將服務器設置在境外,繼續從事相關活動。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鄭重提醒: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活動及相關投機行為。會員機構還應恪守行業自律要求,主動抵制非法金融活動,不為其提供便利。廣大消費者應主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要盲目跟風參與相關投機行為,如發現有任何機構涉及此類非法金融活動,及時向有關監管部門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機關報案。
2021年: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2021年5月1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重申,近期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公告》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公告》還指出,虛擬貨幣無真實價值支撐,價格極易被操縱,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多重風險。“從我國現有司法實踐看,虛擬貨幣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投資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發的損失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金融領域重點工作。會議由中共中央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金融委主任劉鶴主持,金融委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會議指出,金融系統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穩健的貨幣政策靈活適度,信貸政策精準適應市場主體需要,流動性保持合理充裕,金融服務水平提高,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明顯實效。會議要求,堅決防控金融風險。堅持底線思維,加強金融風險全方位掃描預警,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著力降低信用風險,強化平臺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要維護股、債、匯市場平穩運行,嚴厲打擊證券違法行為,嚴懲金融違法犯罪活動。
值得一提的是,會議之后,新疆、內蒙古、青海、云南、四川等相繼出臺針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政策。
2021年9月3日,央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報告在展望部分中提到,虛擬貨幣交易等領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已轉入常態化監管。
CertusOne最初于2020年引入了WormholeL1原生橋。經過審計和上線,現在SOL和ERC20代幣持有者可以在公鏈生態系統之間轉移他們的資產了,也不僅僅是Solana和以太坊.
1900/1/1 0:00:00幾個月前,加密貨幣領域剛剛引入了反射機制的概念。反射機制可以定義為代幣為其持有者充當自生成機制的過程。由于每筆交易都是征稅的,用戶只需通過持有代幣自動接收代幣.
1900/1/1 0:00:0024日,在第10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針對數字人民幣助力金融普惠問題進行了分享.
1900/1/1 0:00:00數字資產顯然已經進入了主流。紐約梅隆銀行最新報告概述了數字資產的演變,它們如何幫助重塑金融生態系統,并強調了為幫助數字資產達到完全成熟并與傳統資產無縫整合所需的基礎設施和協作.
1900/1/1 0:00:001.金色觀察|穩定幣的價格能真的穩定嗎?有價值穩定的穩定幣嗎?答案應該是沒有的,因為只要是非由信任主體發行承兌的穩定幣,都無法保證價格的絕對穩定,并且價格的絕對穩定,也意味著沒有市場利潤空間.
1900/1/1 0:00:00“邊玩邊賺”游戲前景誘人,這種模式不僅影響了傳統電子競技行業,而且在許多低收入國家里,越來越多人開始嘗試通過玩游戲來獲得收入,這意味著“邊玩邊賺”游戲已經成為了一種革命性的全新就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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