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虛擬數字幣的場外交易成為了電信詐騙、傳銷和資金盤等違法犯罪的資金洗錢重災區。以電信詐騙為例,當電信詐騙團伙成功騙取了張某10萬元,這筆錢就在詐騙團伙控制的某張銀行卡上。這些銀行卡一般不會是電信詐騙團伙本人的銀行卡,基本上是它們購買或其他非法渠道獲得且能實際支配的他人的銀行卡。這時候,銀行卡上的這10萬元是贓款,非常燙手,因為警察可以通過銀行的系統追蹤并鎖定到人。所以,電信詐騙團伙在詐騙得手后,急需對贓款進行洗白。鑒于某些利用區塊鏈技術的虛擬數字幣具有匿名、去中心化等特點,它們便盯上了場外交易。電信詐騙團伙用贓款購買虛擬數字幣(比如BTC),然后將BTC隱匿,從而達到洗錢的目的。在電信詐騙團伙洗錢的關鍵環節——場外交易中,它們通過拉個墊背的(也就場外交易中的賣幣方),切斷了追蹤的線索,轉移了風險,實現了洗錢的目的。
在上面的整個操作中,電信詐騙團伙拿走了與10萬元等值財富的虛擬數字幣;場外交易的賣幣方實實在在的付出了價值10萬元的虛擬數字幣,但對應的賣幣收入10萬元被凍結;電信詐騙的受害人損失了10萬元。
FT:Crypto.com擁有自營交易和做市團隊,但聲稱不依賴自營交易作為收入來源:6月19日消息,總部位于新加坡的加密交易平臺Crypto.com擁有自營交易和做市團隊,自營交易團隊的唯一目標是賺錢而不是促進交易。但Crypto.com的高管向其他外部交易公司發表了宣誓聲明,稱Crypto.com絕不參與交易。該交易平臺員工也被要求說沒有內部做市商類型的操作。
Crypto.com對此進行回應稱,并未要求員工向其他市場參與者撒謊。平臺有一個在Crypto.com交易平臺運營的內部做市商,該內部做市商的待遇與第三方做市商完全相同,它們同樣促進了我們平臺上的低價差和高效市場。平臺大部分收入來自其面向零售交易者的應用程序,其中Crypto.com是客戶的交易對手方,并以經紀人模式運行。因此,Crypto.com交易團隊通過在包括Crypto.com交易所在內的多個場所對沖這些頭寸,確保Crypto.com的風險中性。平臺上的參與者,包括做市商,都受到平等對待。公司不依賴自營交易作為收入來源。[2023/6/19 21:46:55]
如果電信詐騙團伙被抓且贓款被全部追回,那么通過“回滾”的方式,可以實現皆大歡喜的結果。但在電信詐騙團伙被抓獲前或者贓款被全部追回前,場外交易賣幣方和電信詐騙的受害人之間便產生了利益沖突。電信詐騙的受害人,一定傾向于“將場外交易的賣方幣方收到的10萬元物歸原主(歸于電信詐騙的受害人),至于場外交易中賣幣方損失的虛擬數字幣在所不問”。場外交易的賣幣方則認為,買賣比特幣是公民的自由,其賣出比特幣的交易為真實交易,出售的虛擬數字幣已經交付且對購買方的資金來源也毫不知情,因此應當對凍結的資金予以解凍,電信詐騙受害人的損失應找電信詐騙實施者索賠。
Ankr已支持以太坊解除質押功能:4月19日消息,Web3基礎設施平臺Ankr已提供以太坊解除質押功能,成為首批提供此功能的提供商,有效提升了以太坊的靈活性和流動性。Ankr的解除質押功能是DeFi行業的突破性發展,使用戶能更好地控制資產,并提供了一種參與DeFi生態系統的新方式。
此外,Ankr以太坊流動流動性質押Token ankrETH可以在各去中心化交易平臺進行交易,也可以直接在Ankr質押網絡上取消質押。[2023/4/19 14:12:58]
要理清賣幣方和電信詐騙受害人的民事責任劃分,則首先需要弄清適用何種“歸則原則”來解決這里面的利益沖突。我們不妨來作個排除法,“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需要法律的特別規定,因此可以直接排除。那么只剩下“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其中,“過錯責任原則”是我國民事責任承擔的一般歸責原則,以行為人的過錯為依據,判斷行為人對其行為結果是否承擔責任的歸責原則;“公平責任原則”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對造成的損害事實均沒有過錯,而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的財產狀況、支付能力等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由雙方分擔損失。因此可見,處理場外交易賣幣方和電信詐騙的受害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應主要考慮“過錯責任原則”,在雙方均沒有過錯的情況下考慮“公平責任原則”。
HV-MTL #3以51.69 ETH價格成交,創該系列迄今最高交易記錄:金色財經報道,據NFTGo數據顯示,“無聊猿”BAYC“召喚”鑄造的新NFT系列HV-MTL中的HV-MTL #3已經以51.69 ETH的價格成交,約合93,783.39美元,創下該系列迄今最高交易記錄,買家為NFT巨鯨n0b0dy.eth。HV-MTL(Heavy Metal)系列由3萬枚“Evo 1”Mechs機甲NFT系列組成,Sewer Pass持有者銷毀自己的NFT時可從Power Sources獲得該NFT,持有HV-MTL NFT將被允許訪問未來的游戲和內容,該系列當前地板價為2.05 ETH,市值達到1.01億美元,交易總額3305萬美元。[2023/4/3 13:41:01]
那么,在場外交易中,賣幣方的賣幣行為與電信詐騙受害人的財產損失的關系應當如何界定呢?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白,電信詐騙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是由電信詐騙的行為導致的,這兩者之間是直接的因果關系,電信詐騙受害人的財產損失與場外交易的賣幣方的賣幣行為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關系,但卻與電信詐騙受害人的財產無法追回而造成徹底的損失之間有一定的關系。
穆迪分析師:德克薩斯州可通過使用區塊鏈發行債券來節省資金并提高使用透明度:金色財經報道,穆迪分析師表示,德克薩斯州可以通過使用區塊鏈發行債券來節省資金并提高使用透明度。雖然技術的引進伴隨著一定的風險。據評級機構稱,這樣的用例可以在證券的整個生命周期內將管理成本降低 35%。需要考慮網絡攻擊、價格波動和監管不確定性的風險。
數字債券的普及需要時間,盡管一些項目已經在進行中。分析師指出最近發布的幾項市政債務在區塊鏈上使用平行分類賬登記。
該技術的另一個優勢是其不變性,這增加了“透明度和可驗證性”。專家們補充說,這為當局優化服務提供了可能性,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實現移動投票。該評級機構的報告還提到了市政當局收到的采礦收入。[2023/3/23 13:22:17]
一、出售比特幣的行為本身不會產生過錯,但買賣殺豬盤等“模式幣”的除外
2013年1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不是貨幣、而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隨后,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發布《比特幣相關事宜答記者問》,明確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Andre Cronje:Fantom不會涉足AI,區塊鏈和AI不能結合:2月9日消息,Fantom創始人Andre Cronje在推特上回應,Fantom不會涉足AI,區塊鏈和AI不能結合。具體針對“Fantom區塊鏈在人工智能行業中扮演什么角色?”的提問,他回答,區塊鏈=慢(按照中心化的標準來看)但透明安全,Al=高吞吐量、不透明、黑盒。
這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這就像問“你認為可口可樂在建筑行業中扮演什么角色?”區塊鏈和Al不是互補的。目前任何人都想蹭“AI”的熱點。如果你看到一個項目突然“轉向Al”,這只意味著他們可能“快死了”……區塊鏈不會改善Al,而Al也沒有改善區塊鏈。[2023/2/9 11:56:49]
因此,我國普通民眾買賣比特幣是合法的,賣幣方出售比特幣本身不違法,因此賣幣方不會因出售比特幣這個行為產生過錯(買賣詐騙幣、傳銷幣、空氣幣等除外)。
但如果買賣的是模式幣或在殺豬盤里進行的交易,則交易本身是違法、不真實的,可以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為主張虛擬數字幣的交易無效,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擔各自的損失,賣幣方承擔數字幣的損失,資金歸屬于電信詐騙的受害人。
二、在OTC交易平臺(虛擬數字幣場內清算、資金場外清算)出售比特幣時,賣幣方的注意義務應當視交易平臺的情況而定
當賣幣方在OCT交易平臺出售比特幣時,如果是在有規范的KYC(Know your customer)和反洗錢機制的交易平臺(不論是否持牌),賣幣方都已經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那么賣幣方不存在主觀過錯。如果因交易平臺的原因,導致買幣方使用虛假身份或冒用/借用他人身份交易,進而導致的追蹤線索中斷的,可以依據過錯責任原則向交易平臺追償,但不應認定賣幣方有過錯,也不宜再適用“公平責任原則”讓賣幣方進行補償。
如果是在沒有KYC、反洗錢機制的交易平臺或在KYC、反洗錢機制漏洞百出的交易平臺,或者是在殺豬盤自制或控制的交易平臺交易的,那么賣幣方與交易平臺均有過錯,可以使用“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向賣幣方和交易平臺追償。
三、賣幣方私下交易(虛擬數字幣和資金結算均在場外)時,應綜合賣幣方的情況和交易的具體細節認定賣幣方是否存在過錯
因為OTC交易需要實名認證、高級認證,會留下追蹤的線索,所以洗錢方更青睞數字幣和資金均在場外進行的場外交易(私下交易)。因為后者可以在不泄露買幣方身份信息的情況下,將資金轉換為虛擬數字幣。鑒于這種場外交易的情況更為復雜,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認定賣幣方是否存在過錯:
1、賣幣方為初次交易、數字幣背景知識薄弱,或賣幣方因不熟悉交易而委托他人代為操作,且收款銀行卡與工資卡或生活消費使用的銀行卡混合在一起,這種情況下,不宜認定為賣幣方有過錯。但可以考慮使用公平責任原則,適當補償電信詐騙受害人的損失,這也符合我國對虛擬數字不禁止但也不鼓勵的政策。
2、賣幣方有多筆交易,或曾是OTC交易平臺的商家,或有虛擬數字幣的行業從業經歷,或有虛擬數字幣的交易史,或以抄幣為業,或曾在虛擬數字交易中因收款資金被凍結過等,則可以推定其對虛擬數字幣的特質(匿名性、去中心化、不分國界易轉移、洗錢風險高)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其仍在未核實對方身份的情況下將虛擬數字幣支付給買家,即使賣幣方對由此可能導致電信詐騙受害人的財產無法追回的結果不是持有積極追求的態度,那么也可以認定為是一種放任的態度,退一步講,肯定有疏忽大意的過失,進而認定這種有經驗的或者較為成熟的賣幣方在主觀上存在一定的過錯。再退一步,即使不認為存在過錯,那么在雙方均不存在過錯且賣幣方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的行為在客觀上加重/造成了電信詐騙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或風險),則可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適度補償受害人。
3、賣幣方使用的收款賬戶專戶專用(與工資卡、日常消費的銀行卡分離),或者使用多張銀行卡分散收款,或者收款后也進行“洗白”,或者同一買家變換不同戶名的付款賬戶仍繼續與其交易且不合適買家身份信息的,則可以推定賣幣方對收到的資金可能是贓款有相當程度的認知,其明知或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受害人的損失,仍放任這種后果發生的,那么就可以認定賣幣方有過錯。
綜上所述,明確場外交易的賣幣方與上游犯罪受害人的民事責任劃分,不僅有利于解決賣幣方與受害人之間的利益沖突,而且有利于在凍結資金時避免凍結與案件無關的財物,保護普通民眾的財產權。當然,徹底解決這些問題,建議從立法上進行積極回應、進一步完善并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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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文《北京股權交易中心獲得首批開展區塊鏈試點建設資格》,文中表示證監會7月7日發布《關于原則同意北京、上海、蘇州、浙江、深圳等5家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區塊鏈建設.
1900/1/1 0:00:00文章系金色財經專欄作者幣圈北冥供稿,發表言論僅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學習交流!金色盤面不會主動提供任何交易指導,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指導交易,請讀者仔細甄別,謹防上當.
1900/1/1 0:00:00BTC/USDT永續合約 各級別性質:日線-盤整,4小時-盤整,1小時-上漲截圖來自OKEX?BTC/USDT永續合約2小時圖:對于行情從兩個角度來說.
1900/1/1 0:00:00假如中國移動或者電信有一天被黑了,那么一定會成為現代版的世界末日……你的第一反應會不會是,網絡沒有了,信號全無了,基本就屬于與世隔絕了.
1900/1/1 0:00:00本周技術周刊包含比特幣、以太坊、波卡、Filecoin四個網絡的技術類新聞。Bitcoin Core 0.20.1現已發布據比特幣核心開發團隊消息,Bitcoin Core 0.20.1現已發布.
1900/1/1 0:00:00從6月份以來,DeFi越來越熱,說2020的夏天是DeFi的夏天不為過。DeFi熱有三個顯著的表現:1.之前跟DeFi沒有關系的項目也開始轉型做DeF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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