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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DCEP進程從2014年開始啟動,從2019年下半年進入應用落地階段。2021年1月1日,深圳開展數字人民幣第三輪大規模試點,向在深個人發放2000萬元數字人民幣紅包,抽簽結果于1月7日正式發布。同時,農行在本次活動中率先推出了ATM機的數字人民幣存取現功能,引導市民適應現金的數字化。
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發行是我國突破歐美國家在清算系統方面壟斷和封鎖的機遇,將助力人民幣進一步走向國際。但機遇與挑戰并存,DCEP在國內發行將面臨多方面挑戰,針對法律、流通、金融以及技術等方面的問題均須作出一一應對。本文旨在對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在發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進行研究。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
央行數字貨幣是國家信用背書的運用區塊鏈及電子加密等技術構建的全新貨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具有價值特征及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以數字化的形態呈現,具有與紙幣一樣的功能和屬性。
分析 | 明日A股開市或對幣價市場造成共振影響 建議交易者謹慎控制持倉:據Bgain Digital投研數據:截止北京時間2020年2月2日18:00點,BTC價格9379.3美元,24小時內BTC價格下跌0.08%,結合量化交易的BTC本位增強指數漲跌互現,其中Bgain交易指數上漲0.12%,CTA指數上漲0.22%,對沖交易指數下跌0.09%。截至18點,OKEX精英用戶多空占比為48%/50%;火幣精英用戶多空占比40%/60%,Bitfinex多/空保證金占比為81%/19%,BitMEX多空倉位占比為63%/37%,市場情緒略微看空。幣價24小時內未有波動平緩,整體成交量依舊平淡,明日國內股市期市將開市,外盤對A股市場看空明顯,因延遲開市醞釀的市場情緒或將在明日集中爆發,可能會對幣價市場造成共振影響,建議交易者謹慎控制持倉,避免劇烈行情帶來的影響。[2020/2/2]
與傳統貨幣相比,央行數字貨幣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主要用于網絡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正因為這些區別,我國現行的以傳統貨幣為調整和保護對象的法律體系無法完全適應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使用的要求。
分析 | 比特幣溢價主要由于市場效率低下和缺乏現金渠道:據AMBCrypto消息,根據加密貨幣借貸機構Genesis Capital第四季度報告,現金的缺乏導致了期貨溢價。該報告解釋了為什么發生這種情況的兩個原因,即套利和杠桿交易。但是報告中有一個有趣的發現,即在現貨價格飆升之前,借貸出現了大幅上升。該報告稱:“在比特幣等效率較低的市場,陡峭的曲線可能存在更長的時間,因為沒有足夠的現金可供交易機構利用這種套利。這在某種程度上變成了一場軍備競賽,特別是在期貨溢價過高、借款利率飆升的時期。”此外,該報告還表示:“除了期貨曲線變陡之外,杠桿需求也是現金需求的另一大驅動因素,因為加密貨幣持有者希望增加頭寸,他們猜測市場價格還會上漲。”[2020/2/2]
二、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問題
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需要解決兩個首要問題:一是發行的法律依據和法償貨幣地位問題;二是央行數字貨幣的法償性問題。
分析 | 布林線中軌10200成BTC強弱分水嶺:據Huobi數據顯示,BTC現報10119美元,日內漲幅1.30%。針對當前走勢,金色盤面特邀分析師保羅大帝表示:技術面分析,日線級別BTC布林線開始走平,上方7日、30日均線系統構成了大周期的壓制,日線級別五連陰有在今天終結的跡象,但目前的走勢還是偏弱。?
4小時看,BOLL中軌都成了對BTC短線反彈的阻力,短周期處于弱勢行情中,現貨如果多頭想反轉,那么首先就要突破布林中軌10200附近壓力位。突破之后才能向上看到10400-10500。操作上主要以反彈高空為主,低位10000附近低多為主。[2019/9/12]
央行數字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八條規定,
“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制、發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新版人民幣,應當將發行時間、面額、圖案、式樣、規格予以公告。”
分析 | 近80%散戶投資者仍看好比特幣:據marketwatch報道,根據DailyFX的數據顯示,近80%的散戶投資者仍持有比特幣的凈投資或多頭,這是自2018年11月以來的最高水平。DailyFX研究分析師在1月2日的一篇研究文章中表示,數據顯示,77.5%的交易者是凈多頭,多頭/空頭比例為3.44比1。[2019/1/4]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
“人民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
目前我國對貨幣的定義仍停留在紙幣和硬幣層面,貨幣發行制度也僅針對紙幣和硬幣的特性而設計,DCEP并不屬于人民幣范疇,現有的法律也無法為DCEP的發行與法律主體地位提供依據和保障。
因此,若要響應DCEP的全面推進,應當立法先行,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或者由國務院出臺相關規定,將數字貨幣發行權授予中國人民銀行,并對人民幣的定義作適當調整,明確DCEP是人民幣的一種表現形態,與現行的記賬貨幣、紙幣、硬幣具有相同的國家貨幣的法律地位。
金色財經獨家分析 區塊鏈將改變旅游業多個方面:今日,人民網發文《新技術給旅游帶來了什么?》,文中指出:新技術的不斷發展,給旅游帶來了許多新的可能。現在,游客有時使用第三方OTA平臺預定好房間卻在到達時被告知無房,或者遭遇臨時漲價等問題,“旅客被趕下航班”的新聞更讓人寒心。在第三方平臺上,由于惡意競爭會給服務商提供故意差評。而區塊鏈的智能合約為解決這些窘境提供了創新的思路。金色財經獨家分析,區塊鏈是不可破壞或“不可更改的”,一旦某個區塊投入使用,如果不瓦解整個區塊鏈便無法移除或修改。由于區塊鏈自身所具備的特性使得這一技術能夠解決信用問題,降低信用成本,搭建陌生人之間的信任橋梁。具體運用到旅游業,確實能夠用技術手段改善目前旅游業中存在的問題。旅游科技專家認為該技術可以改變旅游業的多個方面,有利于改善支付、分銷和旅客追蹤等。全球旅游業也都在積極嘗試區塊鏈技術,迪拜旅游業區塊鏈市場(Dubai Tourism Blockchain Marketplace)計劃在兩年內增加“額外的賓館分銷渠道”,通過區塊鏈連接出游計劃涉及的所有旅游組織,為游客提供透明的、“實時的”迪拜旅游指南定價和選項信息。澳洲OTA Webjet正在利用區塊鏈試驗酒店庫存管理,通過每一次預訂記錄收集大量的數據,并確保及時向各方全額付款。[2018/4/9]
央行數字貨幣的法償性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與《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均規定,
“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上述規定明確了人民幣的法償性,但是央行數字貨幣尚不屬于人民幣的范疇,無法受到上述法律規定的保護。同時,受數字貨幣的流通技術限制,使用人必須擁有接收數字貨幣的終端設備,并依賴網絡技術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將影響將來數字貨幣的法償性權威。
因此,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央行數字貨幣將與傳統紙幣、硬幣共存。對此法律需要就二者的共存問題作出回應,以便消費者和企業知道哪種貨幣是有義務接受的法償貨幣,公司需要知道在收益表和資產負債表中選擇哪一種貨幣單位,經濟主體需要知道對于特定貨幣形式有哪些法律限制。同時,有必要增設例外條款,明確由于客觀條件不具備而不能接收數字貨幣的,應兼顧實際需求,可以免除處罰。
央行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
較之傳統的紙幣和硬幣,數字貨幣的無形性使得其所有權的轉移較難認定,央行作為唯一能夠提供中央銀行貨幣的最終性機構,無論數字貨幣的法償性權威如何,都應當確保其所有權轉移系統能夠具備法律上的最終性,即交易的確定性,不可撤銷和不可逆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于所有權轉移,民法上一般要求必須以法定形式對外公示,如動產的占有和交付,不動產和權利的登記。相對人基于公示信息進行交易,即使公示的權利狀態與實際不符,法律亦認可該交易效力。民法典規定的公示方式主要是占有和登記,其共性在于均能明確體現出所有權人對特定物獨占、排他的支配。對數字貨幣所有權轉移的認定,也應當結合公示方式予以確認。
實踐中,數字貨幣所有權的轉移主要有兩種:
一是“交付轉移”,轉讓人將數字貨幣與相應的私鑰直接交付給受讓人。
二是“登記轉移”,轉讓人向中央銀行數字機關登記機構發送轉讓貨幣的指令,登記機構驗證轉讓人所有權人身份,再變更數字貨幣中的身份代碼信息與受讓人私鑰相匹配。
由此看來,DCEP的所有權轉移系統似乎并非一個完全去中心化的平臺,而更適合搭建一個許可型分布式賬本技術平臺,由中心機構負責交易驗證和賬本更新,采用相對簡單的共識機制。此種技術結構的設計正是為了確保數字貨幣交易結算的最終性,方便中央銀行和監管機構對交易進行驗證和監管,以保證法律上的確定性。
央行數字貨幣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央行數字貨幣需要借助分布式賬本技術,以純數字化形式發行,結合身份代碼信息和私鑰確定所有權歸屬,全程以信息傳輸方式進行,必然面臨嚴峻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一旦個人信息泄露,可能導致個人喪失對數字貨幣的控制,損害財產權益。
對此,除了采取技術保護措施以外,應當建立相應的法律保護制度。首先,通過立法明確電子認證服務中心的法律地位和信息保護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查詢數字貨幣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和數字貨幣金額、秘鑰、交易記錄等信息。其次,針對實踐中存在的非法采集個人信息行為作出效力性禁止規定。此外,針對數字貨幣匿名性可能因其的洗錢、腐敗和逃稅等金融犯罪問題,應當設置專門的查詢條件和查詢程序規定。
中國目前推行的DCEP是主權區塊鏈的代表形態,一方面有利于增強數字貨幣的公正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個人信息保護的難度。因此,在法律層面亟待為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提供最完善的立法保障,積極應對未來的挑戰。
References
?劉向民.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法律問題.中國金融,2016(17):17-19.于品顯.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法律問題探析.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報,2020,27(02):88-102.?李南宇.央行發行主權數字貨幣的機遇及其法律問題——兼論全球監管合作構想.特區經濟,2020(10):18-22.
全球區塊鏈合規聯盟
“設立區塊鏈行業標準,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行業環境,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指導,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俄羅斯中央銀行表示,數字貨幣的發展可能會挑戰SWIFT國際銀行支付系統,并可能最終使其變得多余.
1900/1/1 0:00:00Schulze-Kraft是加密市場數據聚合商Glassnode的首席技術官。近期他在個人推特上衡量了一些指標,將這些指標在從2017年的數據與其到達最高點時的收益進行比對分析,并將比特幣的當前.
1900/1/1 0:00:000x協議宣布即將啟動V4版本,并計劃在UTC時間1月16日晚上8點開啟投票,投票將于1月23日結束.
1900/1/1 0:00:00用你的錢包投票。 Ledger已經失去了用戶的信任。7月份泄露的客戶信息,早已提供給那些愿意付出代價的人,而現在,這些信息是免費的.
1900/1/1 0:00:00作者:irishash,來源:彩云區塊鏈投機者認為,當比特幣價格上漲時,比特幣礦工將出售更多的比特幣.
1900/1/1 0:00:00據EmergingEurope1月8日報道,斯洛文尼亞加密貨幣公司Eligma獲得400萬歐元融資,RogerVer旗下公司Bitcoin.com領投,使該公司估值達到500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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