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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比特幣于2009年1月1日正式面世以來,公眾對于虛擬貨幣與區塊鏈技術不再陌生。國內一些企業已經將區塊鏈技術運用到生產經營中。甚至有些企業對員工發放工資都采取發放虛擬貨幣形式。但是,近年來一些企業采用虛擬貨幣發放給員工勞動報酬,引起了一些勞動者的不滿,甚至將其訴諸法庭。
勞動者與企業關于發放虛擬貨幣作為勞動報酬引發勞動爭議,此舉有法律依據支撐嗎?司法機關的態度又是如何等等?本文將對其進行一一闡釋。
一、案例導入
筆者以“虛擬貨幣”“勞動爭議”為關鍵詞進行檢索,發現國內發放虛擬貨幣引發勞動爭議的案件為數不多,共24例,此處以關聯度最高的一例進行論證。
全國首例轉售數字藏品侵權案:NFT交易法律性質采用“債權轉讓說”:金色財經報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海南鏈盒侵害其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作出終審判決,該案被認為是人民法院首次在判決中回應了NFT作品轉售行為的法律性質以及轉售收入是否屬于侵權人違法所得的問題。四川高院認為,本案中對被控侵權數字藏品的轉售行為并非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亦沒有證據證明鏈盒公司在被控數字藏品的后續轉讓中與涉案網絡用戶存在共同侵權的合意,或實施了幫助侵權行為,故其不應就網絡用戶的轉售行為承擔侵權責任。分析認為,此次法院對于NFT交易的法律性質未采用“數字商品所有權轉移說”,而是采用了“債權轉讓說”,更加符合NFT交易的法律本質。(湞江司法)[2023/8/8 21:30:35]
張迎春與原子鏈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京0105民初63366號。
西班牙新法律草案允許公民以加密貨幣支付抵押貸款:一組西班牙立法者起草的數字轉換法的新提案將允許在西班牙用加密貨幣支付抵押貸款。西班牙人民黨議員提交的新草案將規范和合法化國內眾多新興技術,包括比特幣、區塊鏈和人工智能(AI)。
該法律草案還包括其他激勵措施,如對使用和創建基于這些技術的解決方案的公司和組織的稅收減免。更重要的是,該法律草案考慮了房主用加密貨幣支付抵押貸款的前景,鼓勵使用這些資產作為一種交易方式。但是,該計劃還允許投資公司開發自己的加密貨幣,以便從銀行購買抵押貸款。(Finbold)[2021/8/3 1:32:01]
該案件基本案情:
聲音 | Compound總法律顧問:短期的健康波動不代表代幣的長期生存能力:Compound總法律顧問JakeChervinsky發推稱:“并不想抹殺氣氛,但讓我們嚴肅起來——幾周的價格健康波動并不意味著一種代幣的長期生存能力,包括ETH也是如此。”[2020/2/6]
2018年5月被告原子鏈公司應支付原告張迎春工資34800元,原告張迎春認可被告用人民幣已經支付的11600.02元,剩余部分未支付。
后被告原子鏈公司向原告張迎春支付價值22200元虛擬貨幣,是被告向原告支付的剩余未支付的工資的等值財物。原告對此持異議態度,遂訴至法院。
該案件法院判決被告應當支付剩余未支付的工資,對其用虛擬貨幣支付的工資未予以采納。
可見法院對于企業用虛擬貨幣支付員工工資的形式并不認可。
二、司法機關不予認可虛擬貨幣支付工資的法理分析
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企業應當支付貨幣給勞動者作報酬。企業若支付虛擬貨幣作為員工工資,可能面臨支付不被法院認可的現狀,并需要企業重新給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外匯管理條例》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并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報告》規定
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首先,虛擬貨幣在我國不是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我國的法定貨幣就是人民幣紙幣,未來可能會出現央行數字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但就目前而言,企業采用虛擬貨幣發放工資違背《勞動法》的規定;
其次,企業支付的虛擬貨幣多數可能與美元錨定,或者與美元掛鉤。如果司法機關支持企業將虛擬貨幣作為工資發放,違背了《外匯管理條例》中“境內禁止外幣流通,并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的規定;
最后,司法機關不支持用虛擬貨幣作為企業員工發放工資的形式,是因為其認定,虛擬貨幣支付工資也是《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報告》中規制的“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的衍生行為。一旦允許,可能是變相支持虛擬貨幣在國內的兌換等行為,與國家的立法初衷違背。
國內企業應當注意,無論是對員工支付工資、勞動補償金還是競業禁止補償金,都應當支付我國法定貨幣。否則一旦發生爭議,司法機關多不會將所支付的虛擬貨幣作為工資、勞動補償金等了結,這樣做也能避免給企業自身帶來不必要的訟爭。當然也期待國家出臺政策,對于虛擬貨幣的相關規定更明確。也更有利于指導司法機關來審判,公眾也能更規范的行使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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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高等法院最近對MirrorTradingInternational下達了臨時清算令,此前兩名投資者未能撤回其比特幣,并提出了救濟申請.
1900/1/1 0:00:00本文來源:檢察日報,作者:曾婕為了維護貨幣的發行和流通秩序,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通過刑法來規范與貨幣相關的行為,同時用刑罰來懲罰涉及貨幣的犯罪行為,甚至以重罪予以打擊.
1900/1/1 0:00:00多名投資人透露,12月28日上午比特大陸股東大會結束,和解協議獲得股東會批準,將開始執行,預計在1月底完成買賣雙方交割.
1900/1/1 0:00:0012月22日,區塊鏈和加密數字資產研究者、巴比特專欄作者谷燕西發表文章稱,現在比特幣的市值已經超過了全美最大商業銀行摩根大通的市值,也已經超過了提供全球信用卡清算服務的網絡Visa公司的市值.
1900/1/1 0:00:00巴基斯坦信德省高等法院周四對聯邦財政部沒有就一份有關加密貨幣的請愿書發表評論表示不滿,而巴基斯坦國家銀行則表示,它從未宣布加密貨幣是非法的.
1900/1/1 0:00:002021年開年比特幣迎來大漲,后續比特幣是否能繼續“瘋狂上漲之旅”是擺在每個加密投資者面前的問題。知史鑒今,2020年比特幣市場的變化為回暖—312暴跌—突破性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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