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早年的游戲幣開始,互聯網積分獎勵就作為一種重要的商業模式,用于換取特定道具、會員權益等。在94公告發布后,有的項目方將虛擬貨幣包裝成互聯網積分的概念。2018年,央行貨幣金銀局領導發布文章《切實加強虛擬貨幣監管,牢牢維護國家貨幣發行權》中特別提到互聯網積分的概念和監管底線,一是禁止掛鉤人民幣,絕不能和人民幣進行雙向兌換;二是控制使用范圍,互聯網積分的使用范圍須在平臺內部,一些平臺上參與交易的不同法人主體之間不能通用,消費者之間不能相互轉讓;三是限制持有收益,虛擬貨幣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但以積分之名行傳銷或非法集資之實等違法犯罪行為仍不鮮見。
肖颯:近來數字藏品NFT行業被屬地“處非辦”約談更像是一個摸底和基礎普法:11月11日消息,近來數字藏品NFT行業常常被屬地“處非辦”約談,各地采取的方式不一樣,但“力度把握”相似,南方一些省市采取的是屬地民警上門宣讀924文件的辦法,先了解項目情況和實控人情況,然后進行普法教育;北方一些省市采取的辦法是屬地金融辦聯合其他執法部門組成專班,先了解業務情況和實控人情況,再了解股東情況,采取穿透式監管的思路,查的較細。但,對比P2P網貸行業的約談,本次NFT約談更像是一個摸底和基礎普法。(肖颯lawyer)[2021/11/11 6:46:05]
聲音 | 肖颯:區塊鏈項目的社區將成為法律上的“公共場所”:據人民網報道,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人民網區塊鏈頻道采訪時表示,基于普通互聯網技術的區塊鏈垂直類傳統媒體或信息服務提供商,都不屬于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范疇。這類媒體、信息服務提供商仍屬于傳統的內容提供者,受網信辦其他規定及新聞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即使主體在國外,但在國內設有技術支持部門的,該技術組織同樣需要接受區塊鏈新規的規制。就數字貨幣交易所而言,從2017年9月4日《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起就被定性為非法,與本《規定》無關,《規定》主要約束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媒體和區塊鏈公司。
互聯網從不是法外之地,區塊鏈同理。新規一旦成為現行有效的規則,那么,區塊鏈項目的社區將成為法律上的‘公共場所,任何人不得編造假消息,也不得以訛傳訛。[2019/1/11]
積分兌換服務的分類
聲音 | 肖颯:區塊鏈等行業的發展必然帶來更多法律挑戰:據金融界消息,律師肖颯發文稱,大數據、區塊鏈行業的發展,必然帶來更多法律挑戰。在基礎設施尚未完全建構完畢的當下,一不小心踏進犯罪圈,確有可能。有必要對非法經營罪、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常識,有基本儲備。[2018/10/29]
目前商家采用的積分兌換有兩種主流模式,一種是獎勵積分,一種是充值積分。在獎勵積分模式下,用戶通過在經營者的app或線下購買其商品或服務,或者完成特定任務等或獲取經營者獎勵的積分,積分只能用于其該經營者運營的app或平臺以及合作商家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也有部分電商采用充值換取積分的商業模式,根據電商平臺規則,用戶充值人民幣后按照一定比例換取積分,積分可用于購買該平臺上的商品或服務。
企業設置的充值積分,實質上是平臺向用戶銷售的一種商業預付卡,即企業兌付貨物或服務的預付憑證,包括以磁條卡、芯片卡、紙券等為載體的實體卡和以密碼、串碼、圖形、生物特征信息等為載體的虛擬卡》)。如果該預付卡僅限于在本企業或本企業所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則為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應當到商務部門進行備案;如果超出前述范圍進行跨集團通兌,則屬于多用途商業預付卡。
跨集團積分通兌的刑事風險
根據人民銀行、監察部等發布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未經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一經發現,按非法從事支付結算業務予以查處。作為非金融機構的企業,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商業預付卡須經過人民銀行批準。
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第二條,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付卡屬于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提供預付卡服務,應當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預付卡只能通過現、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充值,同時辦理“互聯網支付”業務的機構,才能發行預付卡用于網絡支付。
因此,若企業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且未辦理“互聯網支付”業務的,若提供充值獲取積分獎勵,并將該積分用于跨集團的消費、兌換的,可能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款“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而構成非法經營罪。
若企業以推銷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的指定商品或者銷售自行發行的積分為名,由參加者購買一定數量的商品或者一定數額的積分獲得會員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引誘積分購買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以太坊基金會核心開發人員DannyRyan在以太坊官方博客發布文章宣布信標鏈首個升級Altair已取得穩定進展.
1900/1/1 0:00:00據官方消息,加密媒體Bankless宣布推出去中心化自治組織BanklessDAO,并推出該DAO的治理代幣BANK,目前已流通在以太坊網絡,創世時總量為10億個.
1900/1/1 0:00:00注,原文作者為MICKMORUCCI 以下為全文編譯: 主流經濟學家因抨擊比特幣而聞名,另一方面,人類學家卻對它越來越感興趣。我是一名走進了比特幣兔子洞的人類學家及經濟學家.
1900/1/1 0:00:00官方消息,歐洲央行發布工作論文《宏觀經濟不確定性對家庭支出的影響》。其中提及,當個人面臨更高的不確定性時,他們會報告說,他們不太可能將新的金融投資分配給共同基金或加密貨幣.
1900/1/1 0:00:004月25日,不少人驚奇地發現,以太坊GAS降低到不可思議的地步,急速模式下只需要42Gwei。 Yam Finance已上線“支付第一批uGAS挖礦獎勵”等鏈上投票:官方消息,Yam Finan.
1900/1/1 0:00:00據TradeArabia消息,SWIFT和埃森哲發表關于跨境支付中的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論文,作為數字資產創新的一部分,為以新貨幣形式進行國際支付的可能性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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