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集市?·讓區塊鏈落地更簡單
《區塊鏈行業觀察》專欄·第54?篇
作者丨R.MarkHalligan
圖片丨來源于網絡
使用“區塊鏈”一詞是大多數律師不理解的流行詞。它經常與諸如“比特幣”之類的東西混淆——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由一個化名為中本聰的神秘人物于2009年推出。
區塊鏈和比特幣是不同的。區塊鏈可視為MicrosoftWindows等操作系統,“比特幣”可視為可以在區塊鏈上運行的眾多應用程序之一。
將區塊鏈視為一個計算機賬本,它可以記錄信息并將其轉換為帶有數字時間戳的加密哈希值,稱為“區塊”,然后可以按照時間順序將其鏈接到下一個“區塊”中的其他信息。
聲音 | 中國經濟時報:區塊鏈加速商業銀行數字化轉型:1月21日,中國經濟時報刊文“區塊鏈加速商業銀行數字化轉型”。文章表示,雖然區塊鏈在金融行業中的應用走了許多彎路,但其分布式記賬的低成本與高效率證明,只要合規合理運用,將會是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的利器。業內人士認為,通過將現有的銀行API架構與新興的區塊鏈技術結合使用,銀行可以創建高效、高度自發式的數字生態系統,調整運營模式并以全新的方式與客戶建立聯系,促進傳統產品與數字化業務進一步地無縫銜接,以及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全新數字資產的產品創建。多家商業銀行也表示,將以2020年為新的起點,加快步伐探索區塊鏈新應用,運用區塊鏈助力數字化轉型進程。[2020/1/21]
每個單獨的區塊現在都提供一個唯一的指紋,用于識別鏈中的特定區塊、鏈中前一個區塊的“哈希”代碼、以及一個能夠證明信息何時被放入區塊鏈中特定區塊的數字時間戳。
動態 | 日企Nichigas為愛沙尼亞政府推出區塊鏈商業用例,以提高呼叫中心效率:7月26日,日本瓦斯株式會社(Nichigas)將愛沙尼亞電子政府基礎技術“X-Road”與區塊鏈進行結合,為呼叫中心開發并開始提供一站式服務。該服務是該國首個X-Road和區塊鏈結合的商業實施,可使運營商一站式對接業務,大大提高運營效率。注:X-Road是愛沙尼亞電子政府的重要基礎技術,負責連接政府管理下的多個數據庫。(Crypto.Watch)[2019/7/27]
了解區塊鏈操作系統功能的關鍵是需要了解加密哈希。MD5代表MD5信息摘要算法,由麻省理工學院教授RonaldRivest于1991年發明以取代MD4標準。因為無法逆轉加密,MD5是一種單向哈希函數。今天,MD5被廣泛用于將可變長度的純文本轉換為128位哈希值,以32位十六進制表示。
哈希碼創建唯一且不可變的防篡改記錄。數字取證專家通常使用哈希的方法來驗證數字證據的副本是否與制作副本的原始數據相匹配,即哈希或“指紋”匹配。區塊鏈提供了一個高效、經濟、可靠和安全的系統,用于管理商業秘密元數據,并在區塊鏈中內置時間戳功能,按時間順序鏈接區塊。
聲音 | 中科院博士生導師白碩:區塊鏈+開源數據庫≥商業數據庫:據雷鋒網報道,在2018中國區塊鏈大會上,中國分布式總賬基礎協議聯盟技術委員會主任、中科院博士生導師白碩認為,中國沒有成熟可用的商業數據庫,一直是一大痛點,而實際上,可能有個很好的思路實現去IOE,“區塊鏈+開源數據庫,這兩個結合可以大于等于商業數據庫……區塊鏈來做日志,做存儲過程,做高可用支持,開源數據庫做查詢、做數據困難,做高性能的支持,把這兩個耦合起來,相當于商業數據庫的能力,但是花的錢很少,成本很低。”[2018/11/28]
這不存在安全風險,因為區塊鏈僅捕獲商業秘密元數據,然后使用單向哈希函數對商業秘密元數據進行加密。32個字符的字母數字哈希代碼是無法破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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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秘密盜用訴訟中的原告必須證明其存在、所有權、通知和訪問:
Boston Private公司執行副總裁:區塊鏈會創造全新的商業模式:據techrepublic報道, Boston Private公司執行副總裁Prasanna Gopalakrishnan表示,區塊鏈不會取代現有的業務,它會創建全新的商業模式。[2018/6/13]
存在:該信息符合商業秘密的條件,即存在商業秘密。所有權:原告對信息擁有所有權。通知:被告已實際、推定或暗示通知該信息的商業秘密狀態。訪問:被告可以訪問信息,即沒有獨立開發信息。這些證據的證明可以通過證人的證詞和文件或其他物證的承認來證實,或者現在,正如本文所討論的,區塊鏈證據的承認。
商業秘密糾紛訴訟是事實密集型的。商業秘密的存在是一個事實問題;涉嫌商業秘密的所有權是一個事實問題;被告通知和獲取涉嫌商業秘密的證據是一個事實問題以及盜用證據——未經授權獲取、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區塊鏈證據可以大大減少或消除商業秘密盜用訴訟中的重大事實問題,為當事人節省數百萬美元的發現成本。
金色財經現場報道 德豐杰創新龍脈基金合伙人 區塊鏈技術使得商業趨于簡化:金色財經現場報道,在新金融100人主題論壇上,德豐杰創新龍脈基金合伙人王岳華表示,區塊鏈賦予了商業項目去中心化自組織管理的體系和工具,賦予了生態內用于流通和激勵機制的代幣,使得商業趨于簡化。[2018/4/27]
證據法的一項基本要求是,證據的支持者表明所提議證據的真實性。認證要求證據的支持者證明證據“就是支持者聲稱的那樣”。
但是,對于“過程或系統”有一個特殊的規則。證據規則允許使用描述“過程或系統”并顯示其產生準確結果的證據來驗證“過程或系統”。
數字取證專家多年來一直使用密碼學和哈希碼。今天有數以千計的應用程序使用區塊鏈平臺。區塊鏈證據的認證不會成為初審法院的問題。各州正在制定特殊的“區塊鏈”法規。
以伊利諾伊州為例,2020年1月1日,伊利諾伊州區塊鏈技術法案生效。
我們可以查看該法案第5節中的這些法律定義:第5節,本法律適用于:
“區塊鏈”是指由多方通過去中心化方法創建的電子記錄,用于驗證和存儲交易的數字記錄,該記錄通過使用先前交易信息的哈希進行加密保護。“哈希算法”是指一種數學算法,它執行輸入數據到指定大小的輸出數據的單向轉換,以驗證數據的完整性。“電子”是指與具有電氣、數字、磁性、無線、光學、電磁或類似功能的技術相關的技術。“電子記錄”是指通過電子方式創建、生成、發送、傳達、接收或存儲的記錄。“記錄”是指刻在有形介質上或存儲在電子或其他介質中并可以可感知形式檢索的信息。“智能合約”是指以電子記錄形式存儲的合約,通過使用區塊鏈進行驗證。應用這些法定定義,伊利諾伊州立法機關在該法案的第10節中規定了區塊鏈的以下允許用途:
第10節,區塊鏈的使用范圍:
不能僅僅因為區塊鏈被用于創建、存儲或驗證智能合約、記錄或簽名,就否認智能合約、記錄或簽名的法律效力或可執行性。在程序中,不能僅僅因為區塊鏈用于創建、存儲或驗證智能合約、記錄或簽名而排除智能合約、記錄或簽名的證據。如果法律要求記錄必須是書面的,則以電子方式提交包含該記錄的區塊鏈也符合法律規定。如果法律要求簽名,則提交以電子方式包含簽名或驗證某人提供簽名的區塊鏈符合法律要求。伊利諾伊州在規則902(12)中解決了由電子流程或系統生成認證記錄的可接受性——由電子過程或系統生成的記錄產生準確的結果,因此合格人員的認證顯示,區塊鏈技術符合這些法定要求。
多年來,亞洲部分地區因未能在法院保護商業秘密而受到批評,而困擾亞洲部分地區的問題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區別有關。
例如中國是大陸法系國家,商業秘密保護的法律規定分散在各種法律法規中,甚至在大陸法系中,法律還并不完善。
與中國不同的是,美國是一個普通法體系,擁有強大的審前證據:審問、文件出示請求、證詞、承認請求、普通法判例。
這種區別至關重要,因為商業秘密的保護通常要求商業秘密持有人使用從庭審前獲得的證據,從而找出商業秘密盜用的證據。
由于沒有發現權,沒有質詢、沒有文件出示要求、也沒有證詞,中國法院的原告無法通過證據證明其商業秘密盜用的舉證。
美國和中國法律制度的差異似乎難以解決,但中國最近在兩個主要方面改變了其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接受區塊鏈證據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和盜用;在滿足某些假設條件時將舉證責任轉移給被告。使用區塊鏈系統,商業秘密持有人可以在區塊鏈上保存所需證明要素的商業秘密證據:存在性、所有權、通知和訪問。商業秘密持有人現在可以更有效、更高效地在中國執行和保護商業秘密而無需被發現。
加上這些使用區塊鏈證據建立的證據,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最近的修正案還規定,如果證據證明商業秘密受到侵犯,舉證責任向被告轉移,證明不存在商業秘密侵占行為。
因此,區塊鏈技術在美國和國際上都改變了商業的游戲規則。
原報告來自www.reuters.com,R.MarkHalligan,FisherBroyles,LLP的合伙人,被認為是自動化加密資產商業區塊鏈系統的領先從業者。中文版本由鏈集市團隊編譯整理,英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文轉載請聯系編譯。
原文首發于《聯合早報》 最近一些西方媒體和搞技術的幣圈人士,因為中國e-CNY在法定數字貨幣研發的領先優勢,紛紛預言中國即將加速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以取代美元爭奪國際金融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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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Browsers3000是一個為期五周的黑客松活動,由ProtocolLabs實驗室舉辦,這個活動專注于為Web3未來構建的去中心化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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