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孟陽,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近日,某區塊鏈公司產品同學來咨詢,說是突遭天降大任被安排了一個即發 Token 項目上,老板在項目啟動會上激情澎湃,告訴大家這個項目搞完大家絕對可以發家致富。可 TA 本人卻是慌得一匹,生怕自己有命賺沒命花,在朋友推薦下來曼昆線下咨詢。
為其解答完畢,我們意識到,這可能是許多幣圈打工人的面臨的共同問題:自己打工的公司如涉嫌違法犯罪,自己是否會被牽連?如何做好應對?
01 員工涉案的關鍵
要回答上述問題,首先需知道幣圈企業容易涉及哪些違法犯罪問題。之前我們總結分析過幣圈常見罪名(詳見:中國涉虛擬貨幣高頻刑事罪名大盤點),在這些罪名中,依照我們專業的實務經驗,目前有三大類案件是幣圈打工人最容易因工作而受到牽連的,分別是:非法集資類案件、網絡詐騙類案件以及傳銷類案件,三類案件側重各有不同。
盜火數字基金創始合伙人郭強:Defi跳不出中心化,問題不出在Defi上,這是幣圈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8月21日,在以“DeFi-如何抓住大潮中的機遇?”為主題的金色沙龍中,針對DeFi存在的問題,盜火數字基金創始合伙人郭強表示,去中心化的項目不是說背后沒有人操縱,其實也有。終極的判斷,會進化到加上DAO治理的玩法。金融不要再往前走了,再走就“走遠”了,可以平行地從各種應用的角度加一些其他入金的可能性,加一些抵消泡沫的玩法。加入DAO,對項目方也是有好處的。當前市場暴露的問題,問題根源不出在Defi上。這是幣圈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再去中心化也會有中心化的領域。過去中心化在交易所,現在Defi不管是自己上還是被強上,最后還是會回到中心化的地方。所以希望將來去中心化交易所要快。大家有各種各樣的DEX,當然生態要花很長時間,越來越去中心化,才會避免最后成為一個資金盤,并且崩掉。[2020/8/21]
而無論案件千變萬化,這些既非設計、籌劃者,又非領導、組織者的員工(簡而言之,是被動受到牽連,而非主動參與),在絕大多數案件中涉案與否的關鍵就在于是否“明知”。
孫宇晨就Justswap上線致幣圈的公開信:關于解決假幣問題:據最新消息顯示,波場TRON創始人兼BitTorrent CEO孫宇晨發布了Justswap上線致幣圈的公開信,孫宇晨表示:“解決假幣問題。Justswap團隊將重拳出擊整改假幣問題,我們將會把下拉列表欄的代幣全部審查一遍,確保列表中的代幣為真幣,與此同時,官方開啟假幣審核,推出假幣舉報通道(report@justswap.org),一經審核發現為假幣的,將做下架處理。”[2020/8/19]
簡單講就是,如果公司員工在“明知”公司從事違法犯罪時,仍提供幫助(即使這些“幫助”只是正常的職務行為),極易會被法院定性為共同犯罪,最終受到刑事處罰。當然,這個“明知”不是以員工本人陳述為準,而是結合客觀上的狀態,進行認定。知道了關鍵節點,我們的分別來看不同類型案件中的情形。
直播中 | 幣圈\"后浪\"仙女直播周 - Bibox CPO 兔子:金色財經 · 直播 主辦的《 幣圈 “后浪” 仙女直播周》15:00準時開始,本期第四位“后浪”仙女Bibox兔子,將在直播間聊聊《Bibox的AI進階之路》,感興趣的朋友掃碼移步收聽![2020/5/14]
1、非法集資類案件
自九四公告之后,我國就禁止了各種發行虛擬貨幣的 ICO 行為,2021 年國家更是直接將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自此,虛擬貨幣類金融項目受到了強監管。其實,涉虛擬貨幣類非法集資案件本質與曾經讓千萬人傾家蕩產的 P2P 并不二致,又疊加政策環境的影響,在打擊層面上,P2P 平臺時期動輒將最底層員工甚者職能人員納入打擊范圍內予以懲治的情況發生在區塊鏈公司身上也并非聳人聽聞。
華為云BU總裁鄭葉來:華為不會去碰幣圈:華為云BU總裁鄭葉來表示,區塊鏈主要分為幣圈和鏈圈,華為不會去碰幣圈。這是華為首次對外明確了區塊鏈的策略。他指出,華為是搞技術的,主要注重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此前,外媒稱華為正在謀劃區塊鏈手機,后來華為官方給予否認。但華為在區塊鏈技術應用上已有不少投入。[2018/4/17]
如在姜某某、張某某集資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2018) 粵 0304 刑初 139 號]中,姜、張同為市場團隊領導,分別負責業務開展和接待等工作,既非法定代表人,也非股東,是實實在在的員工,卻因為整個公司發行“空氣幣”集資詐騙而受到牽連,其中張某僅入職一個月便離職。該類案件中,法院往往會依照一個理性人的標準來認定員工對公司業務的判斷——比如,公司所從事金融活動是否取得了批準或許可?所投項目是否真實存在?底層資產是否具有相應價值?投資收益是否被夸大?是否能夠如期支付?這些問題讀者也可對照自測,如無法給出篤定、令人信服的答案,那么貴司的項目風險較大,建議謹慎參與。
2、網絡詐騙類案件
網絡詐騙類案件在幣圈和 NFT 數字藏品行業屢見不鮮,企業如何避免踩雷我們之前也提出了相關建議(文章詳見:NFT 創業巨額虧損,卻成網絡詐騙罪?)。但該文章更多針對 NFT 的老板,而公司員工因其難以接觸公司的財務狀況和資金流向信息,很難把握公司項目整體狀態,但對于業務層面的是否涉及虛假宣傳、是否涉及虛假承諾以及過分夸大宣傳,應做到心中有數,比如,你是一個負責社群運營的人,天天在群內喊單 100 倍不是夢,這顯然多少有點不切實際;如果你又負責公司采購大量的手機卡來做老鼠倉,那按照正常情況的理解這多少也不太合適。如果你發現你公司的老板天天讓你干的都是類似這樣的事情,那你可得倍加小心。
3、傳銷類案件
傳銷類刑事案件只處罰組織者、領導者,但這并不意味與員工“絕緣”。因為該罪中組織者、領導者并非是我們所知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或高管,而是說其在傳銷組織中地位。
根據兩高一部《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當傳銷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就應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可見,如果員工參與傳銷,符合三十人及三級以上時,就會被認為是組織者、領導者而受到刑事追訴;而如果員工明知公司發展傳銷又提供幫助,則無需符合上述條件則可構成共犯。
如唐某等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刑事一審案件刑事判決書[(2021) 滬 0110 刑初 1160 號]中,唐某為上海某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程序員,其在明知公司從事傳銷活動情況下,仍然為其開發軟件,提供技術支持,被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定罪量刑。
因此,當公司業務出現層級組織,又通過層級返利,收取人頭費時,極有可能涉嫌傳銷,應盡量避開,防止引火上身。
02 曼昆律師建議
以上三類案件中,員工一旦發現公司有明顯異常而立即退出,總是可以“搶救”一下的。但有時公司業務晦暗不明,游走在非黑非白地帶,不是明顯違法犯罪,但總覺得“不對勁”,這時需要咨詢律師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曼昆區塊鏈法律
企業專欄
閱讀更多
Foresight News
金色財經 Jason.
白話區塊鏈
金色早8點
LD Capital
-R3PO
MarsBit
深潮TechFlow
Tags:區塊鏈DEFEFIDEFI區塊鏈技術通俗講解pptnSights DeFi TraderDOGDEFI價格kingdefi幣歸零
從 2019 年開始,先后從5 輪融資中籌集 9450 萬美元的 Eco 最近終于有了新的進展.
1900/1/1 0:00:00作者:Igor Igamberdiev,Wintermute研究主管;翻譯:金色財經xiaozou我們來看看BALD的部署者是誰。絕對是Alameda的人,但我們不能確定他就是SBF.
1900/1/1 0:00:00作者: Ann 編譯:jk,Odaily星球日報熊市通常要經歷一次超大規模的價格跌幅,其價值在谷底延續很久,直到多年后才會結束.
1900/1/1 0:00:00來源:IMF 作者:Katherine Baer, Ruud de Mooij, Shafik Hebous, Michael Keen 編譯:朱覺翔自 2009 年比特幣首次亮相以來.
1900/1/1 0:00:00▌馬斯克:X永遠不會推出加密代幣金色財經報道,社交媒體應用X(前身為Twitter)CEO 馬斯克在回復DogeDesigner時表示,X永遠不會推出加密代幣.
1900/1/1 0:00:00作者: Phoenix Capital 摘要 Ripple案在programmatic sales的部分獲得了局部勝利,免于被認定為證券銷售;我們仔細分析了法院的判決邏輯.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