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價格 比特幣價格
Ctrl+D 比特幣價格
ads
首頁 > 萊特幣 > Info

虛擬幣:肖颯:數字錢包“跑路”,為啥涉嫌奇怪的罪?_去中心化交易所怎么用人民幣買虛擬幣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作者:肖颯

前天還在某通證經濟的論壇與業內老友們PK,颯姐認為涉幣類業務的刑法風險很重,不僅在國內,而且在國際上虛擬幣的反洗錢任務艱巨,且有道德風險,一不小心就會跟洗錢等犯罪掛鉤,我們以往更關心ICO項目方、交易所,大家認為數字錢包的合規性較好,然而某大型數字錢包的跑路,讓我們反思......

1

錢包,要做怎樣的錢包

9.4之后,幣圈朋友紛紛出海尋找法律和政策凹地,有些朋友來到新加坡,設立基金會開始嵌套海外架構;有些朋友來到鄰國日本,與本地大佬合伙開設涉幣交易所或進行OTC交易;有些朋友來到香港地區,爭取持牌經營虛擬幣配售業務;有些朋友遠渡重洋到美國幾個州,尋求SEC的寬宥,爭取STO的機會。

肖颯:若《人民銀行法》新法順利通過,ICO將不僅是違法行為還構成犯罪:肖颯發文表示,若《人民銀行法》新法順利通過,第22條就是確認發行、售賣代幣“違法性”的前置法。以前可能只是違法行為,未來可能會被認定為犯罪行為,預計罪名將是著名的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進一步講,以代幣為金融流通手段或者以代幣為計價工具進行“職業售賣”的行為,也將被確認違法性,從而增加涉嫌犯罪的概率。以前還是灰色的領域,將走向黑色產業。對于偶發的OTC行為,肖颯認為:我國公民持有比特幣是合法的,基于比特幣在我國法律的定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偶發的互相交換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合法。但是,以此為業,將代幣溢出走向市場,尤其是將風險傳導給中國居民的行為是我國法律不能容忍的。[2020/10/24]

我們無從反對,因為法律是local的,并不是統一的,每個國家有自己的法律文化和傳統,有自己對于“證券”的理解和管理手段。然而,對于錢包,我們確實放松了警惕。

聲音 | 肖颯:所謂的小型虛擬幣交易所風險可能會更高:據中國經營報消息,中國銀行法學會研究理事肖颯強調:“不是只有ICO才會違法,虛擬幣交易所即使不涉及ICO也會有風險,同時詐騙只是其中的一種風險而已。其他例如傳銷。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罪名的風險,所謂的小型虛擬幣交易所也會存在,而且某種意義上可能會更高,因為小型其要盈利,冒的風險也更大。”肖颯曾撰文指出,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無疑考驗著世界主要國家的金融管理能力。虛擬貨幣及與之相關的配套平臺和發行方式,有刑法規制的必要性。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原罪,可能包括: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如有內外勾結內幕交易行為多涉嫌此罪)、洗錢罪、盜竊罪、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2019/11/23]

2014年有個案子,在廣東某市幾位慌張的持幣者來到派出所報案,他們的比特幣被一個叫做XX的搬磚網站給“黑了”,而這個網站的制作者是一位年輕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內個,后來颯姐成了這位年輕人的辯護律師,當時定的罪名為詐騙罪,我們認為不構成詐騙......

聲音 | 肖颯:數字貨幣循序漸進,穩步推行才是上策: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發表專欄文章《數字貨幣“中國隊”,將如何改變未來?》。肖颯在文章中稱:我國數字貨幣如果采取傳統區塊鏈單一架構,可以想象是無法滿足“零售級”M0的交易需求。因此,我們發現DC\\EP采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央行不直接向社會公眾發放數字貨幣,而是由央行把數字貨幣兌付給各個商業銀行或其他合法運營結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社會公眾供其使用。由此,我們可以判斷一個商業機會,未來各大商業銀行必然將爭奪“數字貨幣二次發行權”,為此他們會采購金融科技服務、網絡安全服務、存儲性能提升技術,還會豁出去進行賣力“銷售”以搶占數字貨幣零售高地。肖颯在文章最后還表示:相信未來數字法幣將會被大力推薦給公眾,相信這是大勢所趨,誰也不能螳臂當車。但是,我們建議慎重加載智能合約,尤其是當下,錢就是錢,別把錢弄成不實實在在錨定某種確定價值的東西。一旦數字法幣成了有價債券,成了不是錢的普通債權憑證,就沒有人信它了。屆時,我們可以預見黃金的價格又要瘋長,因此,數字貨幣循序漸進,穩步推行才是上策。[2019/8/12]

當下,交易所基本被擠出內地;ICO及變相ICO被認定為“非法的公開融資行為”;幣圈除了自媒體、培訓和錢包之外,幾乎全軍覆沒。自媒體背后有沒有交易所,咱們不指責;培訓的法律風險最小,就是比較難推廣;數字錢包,因為有民法總則對“虛擬財產合法保護”的規定,加之有一定IT科技含量成為鏈幣兩圈交叉的領域。

聲音 | 肖颯:區塊鏈新規 預示五個未來趨勢:10月22日消息,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颯今日發文對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從五個方面進行了解讀:1、由于區塊鏈媒體極易影響社區用戶的心態,如果含有內容與挖礦、產生tokens直接相關,該媒體行為應該受到區塊鏈新規管理;2、作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程序猿成為“盯防主角”;3、建議廣大區塊鏈行業企業和從業者,積極參與到各地區塊鏈行業協會中;4、備案,傾向于形式審查;5、社區言論并非法外之地,互聯網從來不是法外之地,區塊鏈同理。[2018/10/22]

本本分分,只求安全性能的數字錢包,合法合規;但是,劣幣驅逐良幣,老老實實不被別人偷走幣,這樣的需求遠遠不及,“存在我錢包里可增值”誘惑可人,于是,幾乎所有的數字錢包都動了心思,讓數字資產增值保值,于是引發了一系列風險。

2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颯姐辦理的涉幣案件,在以往都被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認為是侵財類案件,也就是說:辦案機關將涉虛擬幣的案件當做一般侵犯老百姓財產權的案件進行處理。

讀者就不要僥幸說只罰錢,不判刑的情形了,多數情況還是要定罪判刑,當時涉及的罪名有刑法第266條詐騙罪、第225條非法經營罪、第192條集資詐騙罪、第224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

這幾年的趨勢有變化,隨著我國司法機關對區塊鏈技術的了解,對虛擬幣等新事物的熟悉,在認定虛擬幣是否為刑法意義上的“財物”時,并不拘泥于2013年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這樣的窠臼,而是將比特幣之外的虛擬幣,認定為“數據”而非“財產”,因此,罪名變化為:刑法第285條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科技、尖端科技領域之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

幫助行為也構成犯罪

幣圈的朋友說,我們只是技術外包團隊,甚至沒有正式合同,大家兼職做點好玩且刺激的事兒。我們必須遺憾地說,技術人員的風險一點都不小。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定罪處罰。

也就是說,在某交易所或某錢包增值環節,如果在數據回滾或其他暗箱操作中出現非法侵入、控制他人計算機程序等行為,幫助其完成該行為的技術人員構成犯罪。

同時,讀者也會關心,既然虛擬幣如今被當做“數據”,數據值錢嗎?法律會如何看待數據的竊取等問題呢?

按照兩高《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屬于情節嚴重,可納入犯罪處理。這就是入罪門檻,請諸位老友捫心自問。

4

寫在最后

數字錢包跑路案件,涉嫌的罪名可能很多,我們在前文已經描述過:詐騙罪、洗錢罪、集資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但我們認為大家往往會忽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因而,我們想做一點普法工作,讓業內朋友了解司法觀點的沿革,對于罪名、刑期等有適當的心理預期。

至于大家關心的引渡等問題,我們在本文中就不一一分析了。近半年來,幣圈從熊市逐漸走牛,投入其中的95后程序猿越來越多,大家的錢也許都是從各類金融機構借出來的,懇請諸位不要既當受害群眾,又當犯罪嫌疑人,雙重煎熬的滋味可不好受。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Tags:虛擬幣區塊鏈數字貨幣比特幣去中心化交易所怎么用人民幣買虛擬幣區塊鏈工程好就業嗎數字貨幣交易所開發責任公司比特幣最新價格美元k線

萊特幣
DAO:你重視賠率嗎?嚴肅建議別去碰那些“好項目”_QDAO

相信大家都經歷過對一個項目從充滿希望到失望的過程,不論是項目表現還是市值表現。但是有一類項目,似乎總是讓人失望的,細想一下就不曾出現過一個不讓人失望的項目,那么這是哪一類呢?答案就是所謂“天王級.

1900/1/1 0:00:00
區塊鏈:火星一線 | 金融服務公司Jefferies:美國社交媒體用戶不太可能使用加密貨幣Libra_https://etherscan.io

火星財經APP一線報道,據金融服務公司Jefferies的調查,美國社交媒體用戶表示他們不太可能使用Facebook的加密貨幣Libra。據了解,超600人參與了這項調查.

1900/1/1 0:00:00
比特幣:美國通過垃圾分類造能源挖BTC?劍橋大學CBECI指數告訴你到底有多神_加密貨幣

長期以來,比特幣網絡的能耗問題一直是忠實支持者和批評者爭論的焦點。Digiconomist的數據是被引用最多的,其表示,如果比特幣是一個國家的話,該網絡每年消耗的能源相當于哥倫比亞,使其成為全球.

1900/1/1 0:00:00
COM:ZG.top上線KTCH公告_KTC

尊敬的ZG.top用戶:ZG.top即將上線KTCH,并開放KTCH/USDT的交易市場,具體時間如下:1,KTCH充提:2019年07月07日12:00;2.

1900/1/1 0:00:00
ING:KuCoin CEO:全球首創的Soft Staking為用戶提供交易和Staking雙重收益_MakiSwap

7月2日至3日,"2019亞洲區塊鏈高峰會"在臺北萬豪酒店召開,超過100多位發言人和4000多名行業人士參與.

1900/1/1 0:00:00
比特幣:比特幣增長周邊以及去中心化應用 | Fun Twitter_ADN Mainnet

1AdamantCapital創始合伙人TuurDemeester:TDAmeritradeNetwork發推稱,比特幣激增時.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