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貨幣逐漸躋身主流,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正在催生模式各異的監管框架。
監管者的任務是保護投資大眾,維護市場穩定,而不是遏制創新。
更多關注個人,而不是企業。以下列表圍繞數字貨幣進行了簡要但并不詳盡的概述,范圍涉及亞洲、歐洲和北美等幾個重要司法管轄區。轄區按首字母排序。
中國
中國香港
日本
馬爾他
新加坡
瑞士
中國臺灣
英國
美國
1.中國
中國一直渴望找到區塊鏈技術的落地案例,并接受數字貨幣成為主權貨幣的前景,但在涉及私人數字貨幣,如比特幣時,監管機構采取了相當謹慎的立場。
發幣和數字貨幣交易相關的服務是被嚴令禁止的。盡管中國目前擁有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礦區,但尚不清楚監管機構是否會繼續容忍這種情況。
DogeSwap亞洲區負責人D博士:DogeSwap為挖礦產業助力:據官方消息,2021年5月14日上午,由Gate.io主辦的直播專訪節目《酒局幣赴》邀請到DogeSwap亞洲區負責人D博士直播分享近期最新發展。直播期間D博士與Gate.io立春就DogeSwap及其相關事項進行了探討與交流。
D博士表示,DogeSwap基于HECO橫空出世,由全球狗狗幣社區共同發起。與此同時DogeSwap擁有眾多的團隊成員,他們都是狗狗幣的大戶和布道者。DogeSwap70%的手續費都會回購DOGE, 用以分配給持有平臺幣DOG的用戶,相信DogeSwap的用戶會因為DOG而有很好的收益。
D博士還指出,DogeSwap的去中心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參與挖礦的項目完全不受中心化組中干擾,符合合約算法的項目均可以參與挖礦。
2、收益分配公平公正,沒有人工等中心化因素參與決策。
這對于挖礦產業來說是真正的公平公正,對于用戶來說貢獻的多、收獲的也多,完全契合了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精神。[2021/5/14 22:02:53]
法律地位:數字貨幣不被視為法幣。關于其法律地位,最近杭州互聯網法院將比特幣認定為虛擬財產。這是一年內,第二個法院作出類似認定。
澳媒:數字貨幣的未來將在亞洲決定:澳大利亞東亞論壇網站4月5日刊載題為《數字貨幣的未來將在亞洲決定》的文章,文章稱,數字貨幣和支付正在亞洲蓬勃發展,數字落后地區將感受到壓力。雖然比特幣的情況看上去不妙,特別是在印度,它將被禁止使用,但數字貨幣的情況總體上是積極的,率先采取行動的經濟體將獲得巨大好處。
對真正的信徒來說,比特幣是有著無限可能性的未來貨幣:它將給腐敗政府制造障礙,在無銀行賬戶的人中推動金融包容性,幫助減少全球貧困,以及通過創造一種新的全球貨幣和儲備資產來取代美元。(參考消息)[2021/4/9 20:01:15]
所有權:沒有跡象表明在中國私人擁有加密貨幣是非法的。然而,銀行和其他支付機構不允許為數字貨幣提供服務。
征稅:沒有明文規定對數字貨幣征稅。然而,如果作為商品進行交易,或者作為投資形式,或者使用代幣進行支付時,則可能面臨征稅。在出售代幣之前,可能需要進行稅務評估和規劃,以確保合規性。
現場 | Coinbase機構銷售亞洲主管:Coinbase IEO平臺可能會在未來幾個月發布:金色財經現場報道,Coindesk“投資:亞洲”2019年峰會9月11日在新加坡舉行。Coinbase機構銷售亞洲主管Kayvon Pirestari在會上表示,Coinbase也正在探索IEO以及更廣泛的STO。但他同時表示,這不是官方的聲明,未來幾個月可能會看到計劃中的Coinbase IEO平臺,但是受到監管的STO還很遠。[2019/9/11]
2.中國香港
雖然香港維持了相對寬松的監管環境,但香港證監會(SFC)已就洗錢風險發表聲明,并提出了證券法可能適用于某些數字資產的可能性。
法律地位:它不是法幣,而是被視為虛擬商品。
所有權:所有權目前不受任何限制或法律約束,除非通過犯罪手段獲得所有權。
征稅:出售數字貨幣無需繳納資本利得稅,稅務局也沒有就如何評估數字貨幣征稅提供任何指導。
法國金融科技創新區塊鏈項目MoneyTrack完成亞洲首秀:由法國商務投資署推薦、法國政府支持和投資的金融科技創新項目 - MoneyTrack已于香港完成路演。這是歐洲首個由VC 支持并成立的區塊鏈項目,為定向資金進行實時分配和支出提供流暢解決方案。[2018/5/10]
3.日本
日本修訂后的《支付服務法》(2017年4月1日)將數字貨幣定義為“專有價值”,不以法幣計價,可交易,可用作支付手段,并通過電子數據處理系統進行轉移。
法律地位:數字貨幣被視為財產。
所有權:對擁有數字貨幣沒有任何限制。日本的“虛擬貨幣條例”包含在修訂后的《支付服務法》中,僅適用于從事數字貨幣交易所業務的實體。
征稅:出售或使用數字資產的收益被視為“雜項收入”,且納稅人不能利用其它損失來抵消數字貨幣帶來的收益。此外,持有數字的人一旦身故,將會被征收遺產稅。
4.馬爾他
馬耳他以其對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的開放和合作態度而聞名遐邇。這一點在馬耳他總理在聯合國的講話中表現話中表現得最為明顯,他在講話中稱贊數字貨幣是貨幣的未來。
法律地位:雖然不被視為法定貨幣,但某些正處于討論階段的特定數字貨幣,可以被視為電子貨幣、金融工具、虛擬代幣或虛擬金融資產。
所有權:在馬耳他擁有數字貨幣并不違法。從事數字貨幣業務的投資顧問和基金經理需要許可證。
征稅:對數字貨幣的征稅沒有具體的指導。在沒有具體規則的情況下,適用馬耳他稅法的一般原則。
5.新加坡
新加坡可以被視為“數字貨幣的避風港”。雖然數字貨幣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但政府表示,數字貨幣可以作為一種支付手段,不適合作為價值儲存,并被視為一種個人財產。盡管新加坡保持著放任的態度,但一旦某種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范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將監管該代幣的發行或交易。
法律地位:數字貨幣是合法的,但不被視為法幣。
所有權:關于數字貨幣是否可用于投資目的,MAS沒有提供任何指導。
征稅:由于新加坡沒有資本利得稅,投資數字資產的收益無需征稅。然而,在將數字貨幣視為“商品”時,新加坡稅務機關會征收商品和服務稅。
6.瑞士
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以說是開放和積極的。繼成功吸引開發商和投資者之后,瑞士的Zug-Zurich地區目前通常被稱為“加密谷”。
法律地位:數字貨幣不被視為法幣。瑞士法律沒有對其進行定義,但將其視為一種資產。在某些情況下,它作為付款方式被予以接受。
所有權:當代幣符合證券條件時,它們可能被合法持有。其他類型的數字貨幣的所有權問題尚未解決。
征稅:作為一種資產,數字貨幣需要繳納財產稅,且必須在年度納稅申報單上進行申報。個人資產的資本收益免征所得稅。然而,如果數字貨幣充當了雇員的工資或福利,則需要計入受益人應稅所得。
7.中國臺灣
盡管臺灣政府沒有闡明任何監管數字經濟的具體法律,但監管機構發布了幾份新聞稿,闡述自己的立場和政策,并教育公眾。
法律地位:它不是法定貨幣、貨幣或公認的交換媒介。比特幣,以及由此引申而來的大多數數字貨幣被視為虛擬商品。
所有權:除ICO外,沒有所有權或許可要求。
征稅:目前,沒有關于數字貨幣征稅的指導方針。作為一種虛擬商品,稅務機關可能適用與營業稅和所得稅有關的法規。
8.英國
英國沒有監管數字貨幣的法律。然而據報道,英格蘭銀行行長表示,這種監管是必要的。
法律地位:數字貨幣不被視為法幣。
所有權:對所有權沒有明確的指導。
征稅:由于其“獨特身份”,數字貨幣無法與傳統投資或支付方式相提并論。它們的可征稅性取決于具體的活動和參與方。然而,收益或損失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
9.美國
在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一直在尋找監管數字貨幣的最佳方法。隨著最近Facebook宣布要推進Libra,這種情況變得愈發緊迫。監管以及數字貨幣的定義因州而異。
法律地位:數字貨幣不被視為法幣。
所有權:在為數字貨幣分類提供更清晰的定義之前,建議數字貨幣基金將除比特幣、萊特幣和少數商品代幣之外的任何代幣視為證券。
稅收:美國國稅局將數字貨幣視為財產。因此,每個人都需要記錄數字貨幣的購買和銷售,為對應收益納稅,并為任何挖礦獲得的數字貨幣納稅
伴隨著2019年的腳步,新年的鐘聲也即將敲響了。回顧過去一年,我們為自己做了什么,也許沒有,也許有。但我相信更多的是為家庭為親人的幸福而努力奮斗,也許你忘記了多久沒有好好坐下來看看電視,喝喝茶.
1900/1/1 0:00:00DearEZBusers:????Inordertoprovideuserswithabetterparticipationexperience.
1900/1/1 0:00:00據CoinDesk報道,斯坦福大學金融學教授DarrellDuffie表示,他對穩定幣感興趣是因為當前支付系統的質量差和成本高,特別是在美國.
1900/1/1 0:00:00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龍燕青聯合發文《禁止夸大式金融廣告,“傾斜性保護”消費者》.
1900/1/1 0:00:00尊敬的用戶:????Hotcoin?Global將于2019年12月23日10:00?開放AI充提業務,12月23日15:00開放AI/USDT交易.
1900/1/1 0:00:00BTchat鏈語是一款基于區塊鏈底層技術研發的社交軟件。基于區塊鏈的安全架構和技術手段,BTchat鏈語在即時通訊方面,也極為注重用戶的安全及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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