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訊,10月20日,《中國稅務報》刊文《防范虛擬貨幣帶來的稅收風險。文章表示,在當前法律框架內,我國對于個人持有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并未禁止,而虛擬貨幣的交易被定義為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卻并未從法律上明確禁止。從稅收角度上來看,對于國內企業和居民參與虛擬貨幣的境內外交易,我國應加強部門協作與國際多邊監管合作,重點防范資金違規跨境流出和利用虛擬貨幣在境內外避稅,并將虛擬貨幣賬戶納入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交換之列。同時,我國應完善相關財產申報登記機制,對持有大量虛擬貨幣的用戶進行實名登記與動態追蹤。在罰沒收繳、重組并購、破產清算等司法領域,要對虛擬貨幣的處置方式予以明確,避免國家稅款流失。此外,稅務部門應當主動與央行、金融監管、市場監管、司法等部門聯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用于地下經濟、走私、洗錢、逃稅等非法行為。
現場 | Elixxir創始人:發展中國家將因區塊鏈受益更多:金色財經現場報道,今日在第二屆世界數字資產峰會上,Elixxir創始人David Chaum在題為\"區塊鏈與金融科技:擴展支付網絡\"的圓桌討論上表示, 目前人們都在談殺手級應用,這是令人興奮的。但大規模應用之前我們必須考慮隱私問題。人們不僅要掌控自己的金錢,也應該考慮保護所有人的所有數據。在30年的加密學等研究中,區塊鏈是目前看到的唯一的有效途徑。區塊鏈可以保護人們的隱私,也能為國家提供了抵御“數據殖民”的有效方式,發展中國家將因為區塊鏈受益更多。[2018/12/12]
推動稅收征管技術升級。由于當前虛擬貨幣普遍使用了加密算法及分布式賬戶等區塊鏈技術,鏈上的相關經濟活動很難通過傳統技術進行追蹤監管,這就對稅收征管技術的升級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區塊鏈技術本身具備分布式、加密化、可追溯、不可篡改等特點,這些特征同稅收征管的要求是高度契合的,因為稅收征管數據本身來源面廣,對于辨識真偽、數據分析和保護隱私的要求都比較高。以強化虛擬貨幣稅收征管為契機,全面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稅收征管當中的應用,其意義十分深遠。可以預見的是,在我國的金稅四期工程與智慧稅務建設中,關于加密算法、分布式賬本、智能合約等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將成為重要的發展方向。
聲音 | 中國網絡節目服務協會何薇:區塊鏈等電子存證比傳統方式更加便捷:據人民網消息,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知識產權顧問何薇認為,相較于通過公證書取證的傳統方式,新興的時間戳和區塊鏈等電子存證、取證方式更加便捷、高效,不但能大大縮短當事人準備訴訟的時間,也能極大程度降低當事人舉證、質證等訴訟成本;同時,也更加順應我國新一輪司法改革的方向,即采取更加便民、高效的互聯網審判方式。[2018/12/4]
前中國銀行副行長發表文章揭盅區塊鏈的八大痛點:3月24日,前中國銀行副行長、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學術委員王永利在經濟觀察報發表文章《萬字長文揭盅區塊鏈的八大痛點》,文章表示,比特幣區塊鏈所謂“去中心”、“民主平等與自由”等標簽,經不起推敲;真相是,其如果過于強調“去中心”反而影響效率。區塊鏈存在八大“痛點”:1.比特幣區塊鏈難以建設一個去中心、民主平等的社會;2.比特幣區塊鏈“去信任”、“去中介”的點對點交易是有嚴格條件的;3.比特幣區塊鏈只是比特幣產生和匯劃的封閉系統,實際功能有限;4.比特幣網絡交易平臺并不是比特幣體系內在組成部分,不是去中心的;5.比特幣區塊鏈體系過于強調“去中心”,反而影響其效率、成本與監管;6.過于追求去中心化、充分的民主自由,實際上就會脫離實現;7.比特幣難以成為真正的貨幣;8.網絡數字幣ICO存在更多問題,對于區塊鏈的發展無異于飲鴆止渴。[2018/3/24]
據TheBlock10月18日報道,美國第一個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預計將在當地時間周二推出,近期將有大約5只比特幣期貨ETF準備推出,本周可能會推出2只.
1900/1/1 0:00:00尊敬的XT用戶: SOL錢包升級已完成,XT現已恢復SOL,SUNNY和SLRS充值與提幣業務,暫停期間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1900/1/1 0:00:00據Campaign10月17日消息,Facebook全球商務副總裁NicolaMenndelsoh在IABUKDigitalUpfronts會議上表示.
1900/1/1 0:00:00尊敬的用戶:?????????????BKEXGlobal即將上線UM,詳情如下:上線交易對:UM/USDT幣種類型:ERC20?充值功能開放時間:已開放交易功能開放時間:2021年10月13日.
1900/1/1 0:00:00據AllAfrica10月15日消息,津巴布韋財政部長MthuliNcube表示,津巴布韋準備軟化其在加密貨幣問題上的立場,打算制定一個框架和規則來管理數字貨幣資產類別的正式交易.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報道,據網信浙江消息,近期,浙江省開展聯合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打擊利用公共資源參與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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