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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DAO、技術進步與合約結構_TG 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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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來自以太坊愛好者,作者:阿劍,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編者注:2019年5月16日,EthFans與橙皮書、星火礦池在北京主辦了“洞見”活動第五期,主題是“區塊鏈、賬本與組織”。在DAO的新形式層出不窮的今天,討論DAO無論如何都會顯得有些不自量力,而且也很難在過于保守和不著邊際之間找到合適的平衡點。在這篇演講里,阿劍運用交易費用概念解釋了生活中的合約結構,也稍微探討了技術會如何改變合約。他無疑是保守的,但保守的同時也點亮了另一個想象空間。一.引言

“智能合約”這個概念在一開始就帶有一種顛覆性的意味。NickSzabo在1997年的文章中就提到:智能合約的實質就是用數字化的方式來控制所有類型的資產<1>,換言之就是用機器來執行產權規則。只要稍微放任我們的想象力,我們立馬就會想到用這種機器代替合約和司法體系來“改造公司制”的可能性。但是,運行“智能合約”的前提是其環境足夠安全,安全到單個群體的力量幾乎無法干預和控制,進而為電子化合約賦予嚴格的機器屬性,所以“智能合約”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運行環境。直至2009年,比特幣主網面世,甚至直到2015年,以太坊主網上線。到2014年,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概念開始興起<2>,一開始這個概念其實帶著蠻強的烏托邦色彩,但后來就出現了把它應用于協調人類合作、創造價值的想法。TheDAO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其實它是為投資而設立的。2016年,TheDAO被黑,以太坊硬分叉,DAO概念因此遇冷,同時遇冷的還有另一種觀念:CodeisLaw。2017年ERC-20代幣大火,許多人開始談論一對新名詞:“TokenEconomy”以及“自組織”。雖然似乎沒有人說TokenEconomy與DAO有什么關聯,但我可以隱約看到它對DAO的取法和借鑒,比如用代幣來規定治理上的權限。上述引文可以被視為一份報告,告訴了我們:內核極為相似的一組概念,在不同的時期是如何以不同的面貌出現,同時,又如何因為這些不同的面貌而改變了人們理解它的角度。在我看來,它們都是在回答同一個問題:一個數字規則的可信任執行環境,究竟能不能成為協調人類合作、創造新型組織的工具?二.DAO,自組織與代幣經濟體概論在這里我可能會先花時間做一些比較無聊的事情:歸納一下我們現有的實踐,并指出他們不夠理想的地方,然后再引向我認為比較合理的方向。DAO的定義與實踐

DAOMaker黑客地址已將10萬枚DAI轉移至Tornado Cash:金色財經報道,據PeckShieldAlert預警監測,標記為DAOMaker Exploiter的黑客地址已轉移10萬枚DAI從到Tornado Cash。[2023/4/14 14:04:40]

先定義一下DAO:1)DAO必須具有可辨識的邊界,我們得能清楚看出來誰是、誰不是這個組織的成員,否則DAO就成了一個沒有意義的概念。比如,整個以太坊社區算不算一個DAO呢?我認為不算,因為沒有清晰的邊界。2)規限DAO成員間關系和權限的主要規則必須被表達為一套可執行的代碼,運行在去中心化的系統上。這是所謂的“去中心化”,即成員間關系主要不是靠現實中的法律來約束的。3)DAO必須能夠根據那些可執行規則產生共同行動,包括更改自身規則,而組織外的人會被排除在正式的決策過程之外。第三點其實是有爭議的。因為歷史上規模最大的DAO,也就是TheDAO,就是在從規則到可執行代碼的轉化過程中出了問題,讓黑客有了可乘之機,最終所有人都參與到了TheDAO的共同行動中。當然,也可以說,這一點并不構成困擾,因為那時候的TheDAO確實已經名存實亡了。再換句話來說,定義中到底該不該包括第三點,實際上跟你對“CodeshouldbeLaw”的信念有關。還有一個比較不重要的爭議是,參與者可以隨時拿著自己的財產退出DAO,到底算不算是DAO的定義。TheDAO一開始就在支持這一點,他們認為如果不能保證這一點,財產更多的人就可以“合法”地拿其他參與者的錢用于他們不支持的目的。但是,如果我們放寬一點DAO的定義,認為Aragon提出的“PrivateDAO”也算是DAO的話,這種用多簽名來實現的DAO是做不到可以隨時退出的,你的退出意味著合約的解除和重新訂立,這也是需要共同決定來執行的。最后,我們來看一個成功案例:MakerDAO。MakerDAO用MKR標定了成員的身份,并界定了他們對DAO的治理權限,讓MKR持有者的投票結果來決定Maker的共同行動,這些共同行動的主要作用在于確定MKR對風險的承擔。眾所周知,Maker發行了著名的去中心化穩定幣DAI,DAI雖然有超額的ETH作為抵押品,但并不是不存在ETH突然暴跌、CDP來不及清算的可能性,那這種風險誰來承擔呢?就是MKR的持有者。在極端情形中,合約有可能增發MKR來補充DAI的抵押品,進而維持其價格。在MakerDAO的治理選擇中,無論是增加穩定費率也好,增加抵押品種類也好,其實都是確定MKR的風險程度程度并要求一個合適的價格。MakerDAO確實可以給大家很多啟發:首先,他們做了一個可以自動化的合約,其次他們確定了一個風險因素并讓某種資產來承擔,最后這種資產的所有者還有治理權限,給整個系統開放新的可能性。這個模式其實蠻值得學習的。代幣與自組織

FriesDAO因Profanity漏洞遭到攻擊,損失約230萬美元:金色財經報道,據CertiK監測,FriesDAO于今日遭到攻擊,損失約230萬美元,起因是攻擊者獲得了該協議操作者錢包的控制權——似乎是由于Profanity錢包生成器的漏洞導致的,這一漏洞會令通過該工具生成地址的私鑰被強制使用。

1.在獲得對操作者錢包的訪問權后,攻擊者從DAO的資金錢包中提取了$FRIES,并將其于Uniswap上以wETH的價格出售。

2.攻擊者使用只能由操作員地址調用的函數governanceRecoverUnsupported()從抵押池中提取資金。

3.攻擊者最終將所有資金轉換為DAI。

截至撰寫本文時,存儲被盜資金的錢包價值約為232.5萬美元。

FriesDAO在官方Discord頻道中確認了這次攻擊,指出錢包地址確實是用Profanity生成的。

目前官方開發人員試圖與攻擊者進行談判,協商用白帽賞金來換取被盜資金的歸還。

這次攻擊本可以被預防,因為Profanity漏洞作為做市商Wintermute被盜超過1.6億美元攻擊事件的罪魁禍首,已經被公開了一個多月了。

CertiK呼吁所有使用過Profanity工具的Web3.0項目立即將受影響錢包中所有資產的控制權轉移到安全生成的地址。[2022/10/28 11:52:27]

另一種我們經常聽到的新型組織時間就是所謂的“自組織”,核心的向往是說可以通過自動發放的代幣來激勵參與者,讓這些組織成員自發地努力做事,無需明確的強制性紀律執行方,而這個過程也會自發地產生一定的成果。雖然思路上各有側重,但在實踐上卻有這么幾個共同點。1)都發行了代幣,而且該代幣在該項目未來的生態中會具備一定的功能。目的在于使社區成員的利益與項目的長期利益一致。2)受激勵者的工作往往并不是簡單的、易于驗證的工作。所以代幣發放也很難完全用機器來完成。比如翻譯,翻譯工作不能只看數量不看質量呀。至少就我觀察到的,迄今為止,沒有出現把這個模式做的特別成功的。那么我們不禁要問,到底哪里出了問題?是激勵機制不起作用,還是太容易被人薅羊毛了?BESLab的Jade女士將這種代幣實踐的困境總結為一對悖論:如果此類行為可以被激勵,那代幣激勵顯然比不上BTC、ETH、RMB,因此效果非常弱;如果此類行為壓根不能被貨幣激勵,那么代幣又怎么會起作用呢?<3>我非常佩服Jade,她是這個行業里頂尖的思考者,也很有勇氣戳穿幻象,指出國王其實沒穿衣服。但我在此希望表達對她的小小反對,我認為代幣的貨幣性不足不能完全解釋這類實踐失敗的理由。為什么代幣實驗會失敗?

貝恩資本:DAO開始看上去像2000年代初期的B2B軟件行業:3月10日,貝恩資本合伙人 Stefan Cohen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隨著 Web3 敘事的發展,出現了更多包容性的 DAO。DAO 開始體現文化,人們覺得參與一個 DAO 是一件很酷的事情。「DAO 開始看上去像 2000 年代初期的 B2B 軟件行業」。

此前報道,貝恩資本推出了一個 5.6 億美元的加密基金,將在 2 到 3 年內投資約 30 家公司,其中包括提供與 DAO 治理、支付和營銷相關的工具和服務的公司。(The Block)[2022/3/10 13:49:00]

貨幣性與代幣激勵為什么這些實驗大多不能長久?為什么一開始大家還熱火朝天,后來慢慢地就激勵不動了?最顯而易見原因是這些代幣在當前并沒有用途,它構成一種激勵純粹是因為大家的預期或者對項目方的信任,隨著這種信任的改變,激勵效果也會改變。而在大多數情形中,由于這些代幣在未來生態中到底能不能捕獲價值還是一個問題,大家認識到了以后,激勵效果也就逐漸衰減。其次,就算他們具備用途,也不適合作為貨幣用于支付工資。想想看,家用化工企業的工人會接受洗衣粉作為工資嗎?他們也許愿意把它當福利,但很難拿它當工資。究其原因,接受一種物,或者說判質費用比較高的物品作為支付手段,會使雙方的合約變成較為原始的那種物物交換,雙方都必須付出高昂費用來判斷交易對手方的商品質量,這注定是一種摩擦力很大的交易形式。這就是阿爾欽的洞見:為什么會出現貨幣?為了降低交易中的判質費用。鉆石為什么沒有成為貨幣?在金剛石技術出現之前,鉆石在物理上也稀缺的呀。但是,鉆石在市場上交易的時候,大小、色澤、瑕疵、切工,四個方面都要分別判定并定價,給你一顆鉆石,你要花很多錢才能發現它真正的價格,你當然不愿意接受鉆石。這就是為什么有人認為貨幣的用途越少越好,其實不是用途的問題,而是判質費用越低越好,只不過用途多了判質費用難免上升。企業家另一個有趣的問題在于,如果所謂的自組織的理想,就是設計出一個可在鏈上自動執行的合約,自動評估各資源投入者的工作,然后給出報酬,這個過程除非引入DAO,否則是沒有企業家的角色的,因為都自動執行的合約。但這樣就很奇怪了,你能想象一個沒有企業家的企業嗎?企業家并不是光出錢而已,他們判斷市場需求、確定要素組合、評估工作質量,最終給付報酬和獲取收益。其中相當關鍵的一面在于評估工作質量,因為不同的成果在市場上會得到不同的價格,如果不好好評估工作質量就發工資,等于是鼓勵生產低質量商品,結果就是入不敷出和資本損耗。因此,當參與者的工作質量千差萬別,難以有清晰的、可供機器執行的標準來評判其質量的話,動用合約來發放代幣激勵造成的結果一定都是低質量的產出,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羊毛黨。這就是大多數”自組織“的命運。綜合上述兩點,我會這樣總結此類代幣實踐的困境:它無法成為一家企業,因為沒有安排企業家,但他也無法成為一個雙邊市場,因為市場需要貨幣,而代幣經濟體的UtilityToken并不能滿足這種需要,只會增加摩擦力。所以,組織是有可能的,”自組織“則很難。接下來我們要進入更為復雜的問題,什么是組織,為什么組織會有不同的形態,技術又會如何改變組織?三.交易費用與合約結構

動態 | MakerDAO的債務抵押債券將被更名為Vault:金色財經報道,根據Maker Foundation的博客文章,MakerDAO將為其債務抵押債券(CDP)更名,以為其即將于2019年11月發行的多抵押品Dai(MCD)做準備。MCD發行后,Maker協議的新用戶界面會將CDP標記為“Vault”。據悉,CDP是一種系統,用戶可以在其中存入抵押資產以生成Dai。此外,在發布MCD之后,通過單個抵押DAI生成的Dai將被更名為Sai,而MCD生成的Dai將保留原始名稱。[2019/11/1]

我認為,組織實際上就是被合約聯系起來的人類群體。雖然合約在實際上受到法律、傳統風俗和道德的多重約束,使合約這一概念也多多少少有點像黑匣子,但不可否認,結成組織多多少少要基于參與者的自愿締約。那么,所謂的組織結構,也就是合約的結構。對組織的研究,如果要有一個理論基礎,我認為還是要到合約經濟學或者說產權經濟學中尋找,當然,解釋有程度的區別,經濟學的解釋往往止步于合約的形態,而對更個體現象的解釋就只能求助于其它學科了。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會有不同類型的合約呢?首先可以確定的是,合約結構不是被雙方的經濟投入所決定的,不同的經濟投入只是要求不同的回報,回報可以在價格中體現出來,投入的多少無疑只決定了他們所得的市場價格是多少,而不能決定要他們要用什么樣的合約來協調彼此的行為。因此,我們要轉向交易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現象,就是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往往都要付出一部分費用,這部分費用與他們準備投入多少和投入了多少資源無關,而且也沒有被任何一方得到。比如,為了做交易我們得找到交易對象,要么上淘寶,要么走路去超市。這部分費用沒有被交易中的任何一方得到,卻是為了達成交易所必須付出的。這部分費用就是所謂的”交易費用“。這部分交易費用,不論如何,沒有被交易雙方所得到,因此,這正是雙方都希望減少的費用。這就是為什么會存在不同類型的合約——因為用不同的合約達成交易時,付出的交易費用是不一樣的。交易費用分類

從概念上說,交易費用的分類方法有任意多種,也是學界吵過的話題。但在我看來,運用交易費用這個概念是為了研究合約,因此,在邏輯上只要保證沒有遺漏即可,此外,應當盡可能清晰和直接。因此我自己習慣的分類方法是這樣的:找尋交易對象的費用;訂立合約的費用;在合約簽訂后監督對方如約執行的費用。此種分類方法是根據時間先后順序劃分的。另有一種分類方法與上述三種費用具有不完全對應的關系,但在概念上更為清晰明了:信息費用、度量費用以及判質費用。因為在交易中,我們都免不了要到市場上去獲取信息作為討價還價的憑據,同時,要根據一定的指標來確定交易對手方給我們提供的商品數量,而指標的選擇也會影響到交易的形式和便利性,最后,我們還要付出一定的費用來確定交易對手方給我們提供的商品的質量。正如上文所說,給交易費用分類,無非是希望它在概念上更為清晰,在分析問題上更為便利。合約類型

動態 | MakerDAO發起新的行政投票 欲將穩定費率下調至14.5%:MakerDAO官方昨日發布消息稱,Maker基金會臨時風險團隊已將一項新的行政投票提案納入投票系統,該投票內容為將DAI穩定費下調至14.5%。[2019/9/7]

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很多不同的現象和不同的合約。舉個簡單的例子,各位都知道工資有計件工資與計時工資的區別。那為什么有些工作可以采用計件工資,而有些工種只能采取計時工資呢?因為辦公室工作的內容往往比較多樣,成果也千差萬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采取計件工資,雖然度量的費用比較低,但相應地監督費用會變得更高,甚至高不可攀;而且這些工作比較瑣碎,難以一項一項定價,議價費用因此會變得很高。這些困難使得企業寧可采用計時工資,承擔更高的度量費用,但務求節約議價費用。同理,計時工資之外,我們還會看到各種獎金和福利安排,比如全勤獎、績效考核獎,等等,這些獎勵措施無疑增加了度量的費用,但可以減少監督費用。同理,在工廠的工作,由于勞動成果是標準化的,或比較容易判定出質量,工廠之外就是一個龐大的市場,不間斷流動著各種標準化產品的價格,因此采用計件工資是議價費用、度量費用皆低。在香港成衣市場發達的時候,襯衫的袖子都有明確價格。除了勞動力市場,在土地和品牌經營上,常見兩種租金合約,一種是固定租金,用了資源就要付一個固定的價錢,另一種是分成租金,使用資源后對與剩余無關的經濟產出收取一定比例作為租金。連鎖經營的服務業往往都是用分成合約,其實就是把品牌當成一片土地,讓門店經營者去經營和使用,在這種情況下,門店經營者直接面對消費者,掌握的信息比總部多,總部為了獲得這些信息作為后續租約的參考,同時約束門店經營者,往往會采用分成合約。完全的分成與完全的固定租金之間是一條光譜,光譜上可能存在無數種合約,具體會采用哪種合約,端看交易費用而定。交易費用的變動與合約結構轉變

正如上文所述,在合約經濟學中,我們認為具體的交易費用決定了具體我們會采用怎樣的合約,而交易費用的邊際變動也就決定了合約會往哪個方向變動。只要我們可以獨立地辨識出交易費用會如何變動,后續的經濟學推論易如反掌。舉個例子,網購。各位想想網絡購物與線下購物的交易費用是如何分布的?使用淘寶,只要搜索一下就有成千上萬的商品陳列在你眼前,所以信息費用非常低;但缺點就在于你看不見、摸不著,而且下單之后指不定賣家會不會給你發次貨,因此監督費用比較高。如果這種監督的費用太高的話,會讓大家很難接受這種合約。實際上這也就是電子商務早期面臨的主要問題。后來淘寶發明了一個辦法,就解決了這個問題,那就是你下單之后是把錢轉給支付寶,確認收貨之后再讓支付寶把錢打給賣家,因為賣家知道你可以拒收,你滿意了他才能真的拿到錢,因此就不敢給你發殘次品,這樣就降低了監督費用,讓網購真正流行起來。同樣的理由可以解釋為什么網絡購物中最早流行起來的是書和數碼產品,因為這種產品都是標準化的,監督費用比較小。同理,天貓和京東后來的崛起也可以部分歸為這個原因,這種自營商品的監督費用也會比較低,因為平臺違約的成本相對比較高。有了這些觀念,我們就可以輕松理解第二節中講到的經濟學原理,并試探性地思考技術如何改變合約、改變組織。四.技術與組織結構雜談

公司制與工資合約

各位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現在我們看到的公司制,究竟有多久的歷史了?根據維基百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文獻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到1250年的法國,就算我們說晚一點,那也是1600年的英國,東印度公司<4>。而合伙制的歷史更為悠久,據說可以追溯到古羅馬,哪怕我們說晚一點,也是十世紀時候的意大利<5>,那時候的“commenda”常被出海從事貿易的人用來搭伙湊錢,TA對企業債務的承擔不以TA的出資額為限,相反是以TA的全部財產為限;而有限合伙人則只以出資額為限承擔企業債務;有限合伙人的關系是可以買賣的)。撇開一些極為技術性的特征,你會發現我們最熟悉的那個特征:出資人根據自己所提供的資源在公司成立時候占總資源的比重獲得股息作為回報,其實很早就出現了。雖然并不完全,但這種類似于“股權融資”的概念,少說也出現1000年了。那各位想過沒有,我們現在熟悉的工資合約,又有多久的歷史了?按照我們在合約經濟學中學到的東西,計件工資的合約很可能不超過500年,而計時工資的歷史可能比這個數字更大,但不會相差太遠。為什么這么說呢?關于計件工資。首先,在生產性機器出現以前,根本就沒有很好的手段可以讓人的勞動產品標準化,既然不能標準化,自然也就談不上統一的定價。換言之,使用計件工資合約會使企業的監督費用非常高,要花很大力氣才能保證勞動者產品的質量處在某個區間。但機器可以非常高效地保證產品的質量會穩定在一個區間,因此大大降低了這部分監督費用。此外,運輸技術的發展也是相當關鍵的一個因素。因為運輸技術的發達使得產業出現了地理上的集聚,然后便出現了勞動產品價格信息的集聚,這種集聚降低了計件工資的議價費用。關于計時工資。采用計時工資的前提是時間本身很容易度量。如果連計時都是障礙重重,又談何計時工資呢。而歐洲是在14世紀才出現擒縱器,鐘表業是在15世紀才開始發展<6>。沒有這些技術,度量工作量的費用就不可能真正降下來,計件工資也就不可能出現了。我希望在此說明的含義有些復雜:技術毫無疑問會影響組織形態,因為它會影響交易費用并進一步影響合約形式;但這種關系并不像我們以為的那么簡單,比如,生產性機械的采用不僅提高了生產能力,讓我們可以把工廠做的更大,同時還促成了計件工資的出現,讓愿意承擔風險的和不愿意承擔風險的人可以各得其所;無論這些技術怎么進步,它都沒有改變“風險承擔”的基本結構,而只是讓不承擔風險者的資源投入可以得到更精確的度量,再換句話來說就是讓收益的組成部分變得更加清晰、讓非企業家才能的投入從企業家的實際工作中進一步剝離出去。在1000年前,一位企業家想干點事情,他必須既當勞動者,又提供技術知識,還得自己干法務,他得到的收入中,到底哪一部分屬于勞動報酬,哪一部分屬于知識報酬,哪一部分屬于企業家才能,分不清楚。但隨著技術的發展,我們可以分得越來越清楚了。公正服務的市場化

最后,我在這邊提供一個幻想。回到前面的推論,判斷技術進步對合約結構的影響,主要看技術對交易費用的影響。那么智能合約到底改變了什么呢?它降低了締約費用,你我素昧平生,但是現場發一個交易做一個2/3的多簽名合約,這就算是締約了,非常簡單。合約里有沒錢都好說,談妥了我們各自再打錢進去就是。但與此同時,監督費用會升高,因為是數字合約,很難對對方形成實質上的約束。現在我們要想的是,有沒有什么方式可以降低監督費用?有沒有什么活動是對締約費用比較敏感的?我自己想到的事情是,這種締約費用的降低會促成仲裁服務的流行并造成“公正服務的市場化”。因為締約極其簡單,當我們無法互信的時候,可以容易地拉一個第三方仲裁機構進來,在有所分歧的時候通過第三方機構來解決爭議。有人會疑惑,那么對方與第三方仲裁機構相勾結怎么辦?他們的確可以勾結,但這種沒有準入的情形會造成仲裁服務方之間的相互競爭,市場會懲罰那些玩忽職守的仲裁者,迫使市場參與者提高自己的服務質量。不是所有信任都要通過技術來建立,許多信任都是靠市場競爭來建立的。這就是我能想象到最大膽的事。注1:https://ethfans.org/posts/the-idea-of-smart-contract-nick-szabo注2:https://ethfans.org/posts/visions-of-ether-part-1注3:通證經濟悖論—激勵機制、社會生產、后資本主義注4: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注5: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C%89%E9%99%90%E5%90%88%E4%BC%99注6: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9%82%E9%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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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區塊鏈真正的風口是分布式商業_TOK

編者按:本文來自陳菜根頻道,作者:陳菜根,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穿越熊市丨圖片來自網絡當一個行業不斷通過制造風口而積累滲透率時,極有可能說明一點:這個行業有明顯的基礎設施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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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S:視頻游戲開發商Pixowl獲得250萬美元投資,推動區塊鏈游戲上線_AND

視頻游戲開發商Pixowl宣布,為即將上線的基于區塊鏈的游戲「Sandbox」完成一輪250萬美元的投資,此輪融資預計將帶來更多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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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Staking 時代兩大流派,屌絲和貴族誰將勝出?_Poker EOS

2019年,牛市未來,但區塊鏈項目和技術在逐步推進。3月14日,隨著第一個官方Hub的啟動,Cosmos主網在推遲兩年后終上線。4月初消息,以太坊2.0“寧靜”更新將在2021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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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7日,全球交易量最大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幣安的比特幣熱錢包被黑客盜走7000多枚比特幣,價值逾4千萬美元,約占幣安持有比特幣總量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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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加密世界的100萬億美元之路_libra幣最新消息

前言:區塊鏈將存儲世界的財富價值。這是一個正在行進的方向,但目前還過于早期,演化的形態受制于技術、監管等因素。即便如此,它也是一個趨勢,只是時間長短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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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盜,你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數字資產?_PEPEMINER

5月8日凌晨,數字貨幣交易所幣安發生被盜事件,黑客從幣安熱錢包盜走大約7000個比特幣。幣安官方公告稱,這是一次大規模的系統性攻擊,黑客獲得了大量用戶API密鑰,谷歌驗證2FA碼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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