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價格 比特幣價格
Ctrl+D 比特幣價格
ads
首頁 > FIL幣 > Info

虛擬幣:法律視角解讀首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_區塊鏈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近期,虛擬幣挖礦,虛擬幣交易的監管「運動」一波接著一波,但尚未有正式的法律文件予以明確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出臺,成為了首個規定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本律師將對該意見中與虛擬貨幣交易有關的相關規定逐一解讀。參與境外虛擬貨幣交易虛假盤的行為人將面臨處罰

《意見》之三規定:有證據證實行為人參加境外詐騙犯罪集團或犯罪團伙,在境外針對境內居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為,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一年內出境赴境外詐騙犯罪窩點累計時間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詐騙犯罪窩點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證據證明其出境從事正當活動的除外。這一規定,將會終結參與境外虛擬幣虛假盤詐騙的行為人遭受刑事處罰監管的「漏洞」。眾所周知,目前有很多服務器、虛擬貨幣交易平臺、資金支付平臺設在境外,設盤的主要組織者、實際控制人在國內的發行虛擬幣,以及組織虛擬幣合約交易的詐騙平臺,偵察機關很難找到相關證據對國內人員予以定罪處罰。而《意見》規定,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多次出境到境外犯罪窩點參與過虛擬貨幣詐騙的,無論人處境內還是境外,也無論是什么角色,均可以詐騙罪定罪。但這是一個推定原則,在適用時的前提是出境到過境外詐騙犯罪窩點,這里的犯罪窩點通常意義上是指犯罪地點,但此處不能如此理解,否則可能會造成出國到過某個國家也會被認定是犯罪窩點。那么這里的犯罪窩點應當理解為境外某地的某個固定的詐騙犯罪地點。正因如此,《意見》規定了一個除外情形,即有證據證明出鏡從事正當活動的除外,該規定就是為了避免實務中將犯罪窩點的范圍擴大。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資金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貨幣犯罪的將面臨處罰

英國法律委員會建議對加密貨幣實行“獨特”的法律類別:金色財經報道,英國法律委員會正在推動創建“獨特”的個人財產類別,以適應和保護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的獨特功能。在英國政府授權進行普通法分析,了解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律框架如何適應加密貨幣、NFT和其他數字資產之后,該機構提出了建議以及其他三個要點。

其中最主要的建議是為數字資產創建一個新的、獨特的個人財產類別。委員會相信新的個人財產類別將允許采用“細致入微的方法”來識別從加密貨幣到數字化工具的數字資產。法律委員會還建議成立一個由技術專家、法律從業者、學者和法官組成的特定行業小組,就與該行業相關的各種法律問題和考慮因素向法院提供“不具約束力的建議”。[2023/7/4 22:16:03]

《意見》之七規定:為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實施下列行為,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幫助」行為: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的。在司法實踐中,有很多人通過出售或者出租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幣交易的入金,甚至是接收違法犯罪資金,再進行虛擬幣交易,《意見》再次明確此種情形應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論處。在此之前,雖然實務中也是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定罪,但往往將出售或者出租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的行為認定為屬于「支付結算」幫助,但實際上將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的行為認為是「支付結算」,是對「支付結算」含義的不正確解讀,甚至有法院將提供支付結算幫助解釋為提供銀行卡等資金賬戶用于他人支付結算的幫助。此次《意見》明確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不是「支付結算」幫助,而是其他幫助行為。這就意味著在《意見》發生之后的行為不能認定為是「支付結算」幫助,在發生之前的行為如果尚未判決,則可以《意見》做出有利于行為人的解釋。同時《意見》在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資金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貨幣犯罪,認定主觀「明知」的層面上給出了更為具體的判斷標準,打破了「推定」明知的標準,即《意見》之八:認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應當根據行為人收購、出售、出租前述第七條規定的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或者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網卡等的次數、張數、個數,并結合行為人的認知能力、既往經歷、交易對象、與實施信息網絡犯罪的行為人的關系、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的時間和方式、獲利情況以及行為人的供述等主客觀因素,予以綜合認定。這就意味著,辦案機關認定主觀「明知」時,必須要以綜合認定優先,除非存在第二款能夠推定明知的情形,否則不能優先適用推定標準。即收購、出售、出租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非銀行支付機構單位支付賬戶,或者電信、銀行、網絡支付等行業從業人員利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便利,非法開辦并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等的,可以認定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項規定的「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包括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在內的經銷商可進行虛擬幣交易,但若被明確告知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繼續交易將面臨刑事處罰。《意見》之十規定,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經銷商,在機關調查案件過程中,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與其繼續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這一規定,首次將虛擬貨幣交易納入打擊范圍,成為首個規定虛擬幣交易的司法文件。但該規定也是首個賦予國內虛擬幣經銷商身份的司法文件,根據該規定,可以說明兩點,如果從字面解讀,凡是能夠進行虛擬幣銷售,賺取利差的主體都可以稱之為經銷商,這樣就包括了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主體;其次是可以進行虛擬幣交易。從這點解讀,正好能夠符合虛擬幣是虛擬商品,個人可以自由交易的定位。據此,包括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在內的經銷商進行虛擬幣交易并不會涉嫌刑事犯罪,除非在機關調查案件過程中,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然進行交易。但本律師認為,虛擬貨幣經銷商的范圍仍需要進一步出臺相關規定予以明確,否則會出現認定的分歧。承兌商、搬磚套利者即將面臨刑事處罰

Binance US任命前美國司法部審判律師Krishna Juvvadi擔任副總裁兼法律主管:金色財經報道,Binance US 任命前美國司法部審判律師 Krishna Juvvadi 擔任副總裁兼法律主管,負責公司法務部的日常運營,并向 Binance US 總法律顧問 Norman Reed 匯報工作,Norman Reed 曾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紐約聯邦儲備銀行、以及加密貨幣和金融科技領域工作。據 Binance US 發言人稱,法律主管是 Binance US 新設立的職位,這意味著 Krishna Juvvadi 沒有取代任何人。(The Block)[2022/5/20 3:29:01]

《意見》之十一規定,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轉賬、套現、取現,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通過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轉換財物、套現的;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于市場的「手續費」的。實施上述行為,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我們都知道虛擬幣交易有「搬磚」賺差價,和承兌商賣幣,體現為幣幣交易與法幣交易,在這一過程中,就是利用虛擬貨幣在不同平臺、不同時間段的價格獲取價格優勢,「低買高賣」套取價差獲利,那么這種價格差如果被認定為是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交易,極有可能被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承兌商事先與電信網絡詐騙者商量,幫助將其資金轉換成虛擬幣,再打到指定的錢包地址,不僅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風險,更嚴重的是會構成詐騙罪共犯。綜上所述,本律師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是首個規定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其中區分了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不是「支付結算」幫助,創新性的提出了虛擬幣貨幣經銷商的概念,潛在表明了虛擬貨幣交易的非刑事處罰性。但是該《意見》也將與虛擬貨幣交易有關的主體納入了打擊范圍,進一步明確了具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詐騙罪的刑事風險,這一《意見》的出臺仍然是延續國家打擊虛擬幣交易,防范金融犯罪刑事風險的具體舉措。相信未來,針對虛擬幣交易的相關文件將會陸續推進,也期待相關文件對打擊參與虛擬幣交易主體進一步予以明確,給予參與虛擬幣交易的主體進行合規建設一個底線參考標準。

聲音 | 新加坡社會科學大學教授:區塊鏈引發讓人們思考法律的本質:金色財經11月30日現場報道,在新加坡社會科學大學舉辦的通證經濟未來大會上David Lee Kuo Chuen教授指出,監管實際上監管人的行為,激發出好的方面,促進效率與協同。監管同時是為了保護弱者。區塊鏈的好處之一是讓我們意識到并開始思考法律和監管的本質是什么。[2018/11/30]

日本經濟產業省國際事務副部長:日本政府正準備逐步引入區塊鏈相關法律:經濟產業省國際事務副部長藤原忠雄在達沃斯論壇上表示日本的區塊鏈發展面臨著兩個挑戰,一是目前的法律系統沒有相關匹配,金融法律沒有預料到區塊鏈的發展,因此日本政府正準備逐步引入相關法律;二是如果區塊鏈進入金融支付系統,原有的技術將面臨巨大挑戰。因此如何順暢的實現這些轉變是個重大課題。[2018/1/23]

內布拉斯加州州議員提交三項有關加密貨幣及區塊鏈的擬議法律:公共記錄顯示,1月3日,內布拉斯加州州參議員卡羅爾·布萊爾向內布拉斯加州立法機構提交了三項擬議法律,其中一項將修改州內的洗錢法規以包括加密貨幣,另外兩項則更廣泛地側重于區塊鏈應用。內布拉斯加州的立法者是否會接受擬議的法律還有待觀察。根據內布拉斯加州立法機關的官方網站,這些法案已經提交給相對應的委員會進一步審議,但聽證會日期尚未安排。[2018/1/10]

Tags:虛擬幣區塊鏈加密貨幣NAN虛擬幣錢包yac幣是區塊鏈嗎htb幣加密貨幣能退款嗎pSTAKE Finance

FIL幣
DEF:加密市場安全事故頻發,我們有什么更好的解決辦法嗎?_比特幣

全球范圍的加密市場盡管已經發展超過了10年,但這10年中并不是一帆風順,一方面是行業外部監管和政策的壓制,另一方面還來源于行業本身發生的一系列安全事件,尤其是交易所的安全事件,常常令人錯愕.

1900/1/1 0:00:00
加密貨幣:加密貨幣信仰者_btc兌換人民幣匯率查詢

昨天看了近期對幣安趙常鵬的專訪,在專訪中,趙常鵬提到這樣一個預判:“現在這個行業還非常初期,全球大概只有1%~2%的人有數字貨幣。從這個角度看,應該還有50倍到100倍的發展空間.

1900/1/1 0:00:00
FTX:FTX SBF、達里奧、木頭姐等大咖,如何評斷加密世界的未來?_FTXT幣

本文最初發布于BlockTempo,作者JamesChiu,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避險基金大佬瓊斯創辦的羅賓漢基金會和最大投行摩根大通于前日舉行了《RobinHoodInvestmentConfe.

1900/1/1 0:00:00
EFI:DeFi衍生品交易Deri Protocol,如何最大化資本效率?_DEF

作者|秦曉峰編輯|郝方舟出品|Odaily星球日報 2020年興盛的DeFi,為加密市場帶來生機,也讓去中心化的力量深入人心.

1900/1/1 0:00:00
STA:Starling Lab:建立對人類數據的信任_ING

今天,南加州大學猶太大屠殺基金會和斯坦福大學共同揭開StarlingLab的面紗,這是一個新的研究中心,利用密碼學和去中心化網絡協議的最新成果,致力于解決技術和道德挑戰.

1900/1/1 0:00:00
比特幣:星球日報 | 巴西上市拉丁美洲首只比特幣ETF;?薩爾瓦多不接受任何山寨幣作為法幣_穩定幣和加密貨幣

頭條 巴西證券交易所上市拉丁美洲首只比特幣ETF區塊鏈投資公司QRCapital的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今天開始在巴西證券交易所交易.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