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聯網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因NFT數字藏品交易引發的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原告王某訴稱,其通過該公告公示的購買渠道,搶購了一份A公司發售的NFT數字藏品盲盒,在填寫手機號及個人信息后付款999元。但A公司一直未予發貨,并在10天后強制退款給王某。王某認為,A公司此舉侵害其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如不能履行,則賠償其損失99999元。被告A公司辯稱,為防止部分用戶利用外掛軟件進行非正常搶購數字藏品,以及幫助用戶更好地了解搶購規則,平臺在發售商品前特地發布了搶購公告,并載明注意事項。
杭州互聯網法院:用戶在元宇宙平臺發布NFT 平臺應盡到審查義務:金色財經消息,4月20日,杭州互聯網法院發布微信文章稱,杭州互聯網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奇策公司與被告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并當庭宣判,判決被告立即刪除涉案平臺上發布的“胖虎打疫苗” NFT作品 ,同時賠償奇策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4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某科技公司經營的“元宇宙”平臺作為NFT數字作品交易服務平臺,未盡到審查注意義務,存在主觀過錯,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侵權,遂作出上述判決。[2022/4/20 14:36:42]
法院經審理認為,案涉交易對象為NFT數字藏品,故需要先確認NFT數字藏品的法律屬性,最終法院認為NFT數字藏品具有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可交易性等財產權客體特征,同時還具有網絡虛擬性、技術性等網絡虛擬財產特有屬性,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涉案合同并不違反中國法律規定,亦未違反中國防范經濟金融風險的現實政策及監管導向,應當受法律保護,故駁回王某訴訟請求。
動態 | 杭州互聯網法院雖已上線司法區塊鏈平臺 但仍無法提交電子金融數據:8月13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外發布《互聯網金融審判大數據分析報告》。報告指出,金融主體、監管單位與法院之間的數據孤島依舊存在,三方主體間的數據共享與開放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杭州互聯網法院雖然已經先后上線了電子證據存證平臺和司法區塊鏈平臺,但均因金融部門尚未開發相應的數據傳輸平臺等載體,不具備數據傳輸條件,致使無法實現以電子方式提交金融數據。( 每日經濟新聞)[原文鏈接][2019/8/13]
聲音 | 杭州互聯網法院院長:司法區塊鏈平臺推動了互聯網行為規范化:據新京報報道,杭州互聯網法院院長杜前接受媒體采訪稱,自今年6月,杭州互聯網法院首次確立了區塊鏈電子存證的法律審查規則,9月建立了司法區塊鏈平臺。9月18日上線運行以來,杭州互聯網法院司法區塊鏈平臺存證量突破1200萬條,通過司法區塊鏈平臺前置調解糾紛191件,正式立案88件,解決了電子數據全生命周期的生成、存儲、傳播、使用,特別是生成端的可信問題,以共建共享共治理念推動了互聯網行為規范化。[2018/12/28]
原標題:《Vitalik''sTop5CryptoWinsof2022》 作者:Bankless 編譯:金色財經 Bankless近日采訪了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
1900/1/1 0:00:00據Balancer發推稱,“部分Balancer池的協議費用已設置為0,以避免即將公開披露的一個問題,該問題已得到緩解。該舉措是由緊急多重簽名完成的.
1900/1/1 0:00:00文章:@BuidlerDAO 編輯:@文雙 排版:@Coucou 深度精選是我們推薦的本周市場熱議主題下必讀文章,取材自BuidlerDAO認知蝗蟲計劃每日推送;在這里.
1900/1/1 0:00:00據TheBlock報道,據三箭資本清算人Teneo發送給債權人的文件顯示,三箭資本截至7月資產價值約10億美元,包括法定貨幣、加密貨幣、NFT以及風險投資和其他投資.
1900/1/1 0:00:00原文標題:《TheGrayscale(GBTC)Effect》 撰文:BenLilly 編譯:深潮TechFlow我們重新整理了一下兩年前的故事,始于2020年,我們稱之為「灰度效應」.
1900/1/1 0:00:00原文標題:《參與APY1000%+的ApeStaking挖礦,ParaSpace,Bend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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